紅木國標能否收錄新的樹種?爲什麼紅木難以鑑定到「種」?

隨著對紅木行業瞭解的深入,有很多木友會問這兩個問題:

1、很多紅木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報告中都只鑑定到了"類",為什麼不是鑑定到具體的樹種?

2、有一些樹種沒有被列入紅木國標之內,但在科屬、密度、管孔、顏色方面達到了《紅木》國標規定的某"類"紅木標準,能不能算紅木?

這兩個問題不僅是學術界一直有爭議,也是紅木商家和消費者時常遇到的問題。

紅木國標能否收錄新的樹種?為什麼紅木難以鑑定到“種”?

比如說第一個問題:同為紅木國標中的紅酸枝類,大紅酸枝(交趾黃檀)每噸30萬以上,花枝(巴里黃檀)每噸5萬左右。

如果有不法商家把巴里黃檀當作交趾黃檀賣給消費者,即使被消費者和行家朋友發現材質不對,拿去鑑定,鑑定機構依據木材細胞組織結構的鑑定方法,只能鑑定為紅酸枝類。拿著這份鑑定報告,打起官司來的話,商家未必會輸。

按照現有鑑定機構依據木材細胞組織結構的鑑定方法,紅木材質只能鑑別到類,而不能鑑別到具體樹種。這種情況一直被紅木傢俱生產製作廠家和消費者所詬病,也給消費者帶來了很多困擾。

為何如此?

而第二個問題也同樣引起無數爭議:

2000年制定的《紅木》國標中明確標示出的紅木種類共五屬八類三十三種()。

認定這三十三種材質為紅木現在是沒有問題的,有問題是,《紅木》國標對紅木種類的認定中指出:"此外,上述五屬中本標準未列入的其他樹種的心材,其密度、結構和材色符合本標準的也可稱為紅木。"

那麼,遇上"密度、結構和材色符合本標準的五屬之中的樹種心材",到底算不算不紅木?

如果不算的話,為什麼不算?如果算的話,是不是要哪個機構能為這些材質頒發一個"紅木證明"?還是僅憑商家自己根據密度、結構和材色就可以認定?

事實上,這兩個問題不僅時常引起紅木從業人員的爭論,在學術界也一直爭論不休,沒有形成統一的意見。

紅木國標能否收錄新的樹種?為什麼紅木難以鑑定到“種”?

下面,將原刊於《中國紅木古典傢俱》雜誌,紅木國標第一起草人楊家駒先生在回答記者關於木材鑑定問題時的訪談記錄和木友分享。

雖然這些也只是楊老個人的觀點,但希望通過他的這一番論述,能讓大家對紅木樹種的鑑定及紅木國標有更深入的瞭解,或許,還能從中找到這兩個問題產生的根源和答案。

記者:楊老,依現在的科技水平能否實現將木材準確鑑定到樹種?

楊老:不可能,現在不可能,將來也很難。

楊老:道理很簡單,樹木是植物,它在自然生長中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是在不斷進化的。我們所說將樹木劃分這個種,那個種,其實是一種人為干預的行為,人是無法準確跟蹤自然界複雜變化的進化歷程的。植物不像我們的工業產品,你可以人為設定它的成分、比例、重量、色彩,植物是有細胞的,是受大自然不同程度影響的。如果硬要將樹木鑑定到種,就如同把植物變成工業產品一樣的可笑。

記者:為什麼《紅木》國標裡的盧氏黑黃檀就可以定它的樹種呢?

楊老:那是因為盧氏黑黃檀這個樹種具備很鮮明的特徵,所以當初是可以鑑定到種。但如果放在現在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已經發現與盧氏黑黃檀相似的其他樹種了。

記者:所謂類和種應該如何理解呢?楊老:木材在商業流通中叫商品材或商用材,商品材名稱或木材名稱與樹種名稱既有區別,又有聯繫或一致。在樹木學上以"種"為單位,而商品材是在屬或科的基礎上歸併的"類"。木材名稱範圍廣泛,指一個屬中的一個樹種、若干樹種、全屬樹種或數屬樹種和全科樹種。而樹木名稱範圍窄狹,僅具體指一個樹種。

記者:如果我能將一棵樹從樹葉、果實到木樣全部提供出來,是否就可以鑑定到種了?

楊老:能做到這點那還需要鑑定幹什麼,這就已成為植物學上的標本採集方法了。但我們的商家可能做到這樣嗎?我們 進口的是原木,是板材,不進口樹葉、果實,即使進,又怎能對號入座證明這果這葉是這塊板子上的呢?

紅木國標能否收錄新的樹種?為什麼紅木難以鑑定到“種”?

記者:那為什麼某些鑑定機構聲稱可以將木材鑑定到種呢?楊老:(笑)這個要問他們自己!

記者:在現有技術中有沒有一種可以接近到種的鑑定技術呢?

楊老:這正是世界範圍內的植物學家、木材研究者所共同努力的科研攻關命題。

楊老:還是那句老話,科學來不得半點虛假,植物進化論決定了人為干預的錯誤率,我們鑑定木材的標準是根據國際標本庫中的有關數據資料和植物學的理論依據判定的,可植物學上的有關依據有時本身就錯了,變了,你的鑑定還能準確嗎?比如植物學著作上經常看到一個樹種名稱旁,還有一個括號裡另寫了一個名稱,這個括號裡的名稱就是曾經用過的名稱,它可能是錯的,是不準確的,為什麼錯,為什麼不準確,就是因為樹種在進化,導致人為干預的漏洞百出。比如,1963年以前沒有降香黃檀這個樹種的名稱,只有海南黃檀,但後來經過研究,海南黃檀並不是一個樹種,而是很多樹種,於是我們才將降香黃檀從中提出來。

記者:鑑定紅木應該是依據四個標準的對嗎?

楊老:很對,第一是看它的科屬,第二是看它的管孔大小,第三是看它的密度,第四是看它的顏色。我們鑑定紅木就是依據這四個標準劃分類別。

記者:行裡都知道,市場上的同類不同種的紅木材料有的價格相差甚遠,紅酸枝就是個典型。如果我們鑑定機構只能鑑定到類,那對於某些企業是不是一種損失?

楊老:同樣是一個三十歲的白人,有的高、有的矮;有的壯、有的弱。木材也是一樣,生長環境不同,發育就不同,質量也不同。平地與高山的木材雖同屬一類,但質量卻大相徑庭,其實這個道理大家都明白,廠商明白,消費者如今也明白,有的問題還需靠市場上來調劑。

紅木國標能否收錄新的樹種?為什麼紅木難以鑑定到“種”?

記者:《紅木》國標為什麼不能再細化一下,避免這種市場矛盾的發生呢?

楊老:不可能再細分了,因為我不可能列出管孔多大的是多少錢,管孔多大的是優等材,因為同一棵樹,在不同部位取材其內部結構都可能發生變化,《紅木》國標不能如此細化,越細化就越不科學,這違背了科學的原則。

記者:您是怎麼看同類木材不同產地,不同質量,不同價格的問題呢?

楊老:其實還是同一個問題,樹木的優及劣,不能從產地上劃分,木材是沒有國界的,這又是人為在干預 ,有人說老撾紅酸枝就好,可老撾也有質弱的紅酸枝,就是同一棵樹,也有好材處、劣材處,可以說任何地方都有優質材劣質材,業內用產地劃分只不過是用國籍將同類材好與次定了級別而已。

記者:是不是《紅木》國標裡收集的樹種就是植物界最適合製作傢俱的良材呢?

楊老:不是,在世界範圍內不能說《紅木》國標裡的全都是最優秀材種,也不能說《紅木》國標以外就沒有比《國標》更適宜做傢俱的好材種。

記者:您為什麼不按照四條標準把現在符合條件的木材多引入一些進《國標》內?

楊老:國標《紅木》是在一定歷史時期產生的,它的一個最大特點是還原歷史,收集的材種是依據我國曆史上傢俱傳統用材的切片,對照國際上標準的樹種標本而編寫的。

除盧氏黑黃檀外,《國標》內的木材反映著我國明清時期傳統用材的種類、標準,如果要收錄進一個新的材種,除非可以提供它是歷史傳統用材的證據,而且還必須滿足紅木鑑定標準的4個準則才可考慮。

記者:您認為我們有沒有可能有朝一日攻克木材鑑定難到種這個難關呢?

楊老:我很難給你一個準確的答案。這是人與自然間的矛盾關係,我只能這樣說,我們未來的研究方向是努力做到接近於將木材鑑定到種。

在春曉木藝,您瞭解的不僅僅是傢俱,更多的是一種紅木家居文化,以及由此帶來的韻味生活。傳播紅木文化,營造家居品質生活,我們懂生活,更懂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