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精」老賴遭遇滑鐵盧

“我不認識許某,我和丈夫離異還帶著孩子,你們不要嚇壞了孩子。”每個被執行人可能都想要這樣的“賢內助”,真是演技派,一幅受到驚嚇的可憐模樣,差點把壽縣法院的執行法官給糊弄過去。

7月7日8點05分,執行二組到達位於六安市裕安區龍湖山莊的第四個抓捕現場。半晌才給法官開門的婦女吳某矢口否認認識許某,把直播的媒體攔在了門外,還拿出房產證、離婚證想要證明自己的“清白”,承辦法官拿著證件一個個驗證信息,心裡也有些打鼓,莫非真是找錯了地?

“家裡沒男人,這男式鞋又是誰的?”一旁的女法官指了指門口的鞋架子問吳某。

“我哥的,他和我嫂子吵架,來我這住幾天。”吳某毫不遲疑的解釋到。

“住幾天,還用的上帶這麼多雙鞋啊!”女法官這樣一問,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鞋架上。是啊,拖鞋、運動鞋、皮鞋一應俱全,這可不像是暫住的人。

帶隊的副院長權成良當即下令進裡屋搜查,吳某挺身向前,胳膊一橫,攔住了法官的去路,面色一凜說到:“你們這是私闖民宅!”

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吳某的態度讓承辦法官篤定內室必有貓膩,一番解釋後,法警上前拉開吳某,走向裡屋,一屋空蕩蕩,一屋卻從裡面反鎖。法警連敲幾聲無人應答,揚言破門后里面終於有了動靜。“吱呀”一聲主臥門終於打開,一個身形高大的壯漢走了出來。

“他是我哥吳帆。”這個身後的吳某狡猾的很,到是先開口給“哥哥”取了個名字。

“對,我叫吳帆,你們這是幹嘛的,我在裡屋睡覺呢。”“哥哥”看來很淡定,不慌不忙的往外間走。

承辦法官仔細上前瞅了瞅,一時之間也沒法辨認出面前的壯漢到底是不是那個曾有過一面之緣的許某,轉過身一言不發的就走出了吳某家。

執行幹警將“哥哥”帶到了客廳,要求檢查他的證件, “哥哥”稱自己和妻子吵架出門很突然,沒想著帶證件。這藉口倒也編的妥帖。

“鎮定自若”的“哥哥”剛答應要帶執行幹警回家取證件核實身份,我們的承辦法官回來了,進屋就指著“哥哥”說:“許某,別裝了,我們見過面的,你騙誰還能騙的過我?”真是暴擊啊,許某當場就蔫了。

原來在2013年,許某向朋友安某借款15萬週轉後拖欠不還,案件到執行局後,承辦法官只見過許某一面,之後許某就銷聲匿跡,聯繫不上了,所以承辦法官對其印象並不清晰。害怕盯錯人再耽誤時間,所以他給申請人打了個電話,讓申請人給發張許某的照片,法官一看照片就和眼前的人對上了。

“男主”許某被戴上手銬帶走,那個撘戲的吳某也徹底慌了神。“我錯了,我錯了,我不敢了……”說著鑽進了孩子的小臥室。

看在孩子年幼的份上,帶隊領導沒有追究吳某的責任,只是進行了嚴厲的訓誡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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