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交警曝26起涉牌涉證行爲 男子自己套自己車牌被抓

大眾網青島7月11日訊(記者 李敏 通訊員 欒心龍 王雍修)“涉牌涉證”交通違法行為主要包括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書、登記證明書、檢驗合格標誌以及駕駛證的違法行為;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的違法行為;不按規定放置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懸掛機動車號牌(包括使用非法生產的可變號牌架等裝置)或故意遮擋、汙損號牌的違法行為;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等。“涉牌涉證”交通違法行為嚴重威脅著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危害性極大。

在擾亂正常的交通秩序的同時,涉牌涉證交通違法行為加劇了機動車駕駛員闖紅燈、超速,甚至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滋生和蔓延,對廣大群眾的交通安全造成嚴重的危害,而且有些套牌車輛違法,有可能使其真正的車主蒙冤交罰款。最後,給肇事逃逸案件的偵破帶來非常大的破案成本,無牌車輛由於沒有在公安機關備案登記,並且沒有保險,在增加公安機關破案成本的同時,讓受害方有可能得不到正常的賠償。

2018年,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繼續保持對涉牌涉證交通違法行為的高壓整治態勢,並開始啟動實名曝光機制。7月11日,公安交警部門對社會曝光了近期查處的2018年第4批26起涉牌涉證交通違法,以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圍。此次曝光的26起涉牌涉證交通違法都是交警部門近期查獲的,曝光的典型案例包含全市交警查獲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六旬男子駕駛報廢車 竟然還是無證駕駛

7月7日,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在329省道設點檢查,一輛小型貨車緩慢向檢查點駛來,民警感覺該車有異樣,便示意該車立即停車接受檢查,可是駕駛車輛的男子卻大喊“停不下來了,快讓開!”,該車衝過檢查站一段距離後才慢慢的停下,從駕駛室走下來一位近六旬的男子郭某。郭某稱自己的車不太好操作,剛才操作失誤停不下來。但經過調查,這輛號牌為魯GZP089的小型貨車為“強制報廢”狀態,屬報廢車輛,不能上路行駛。而更讓民警驚訝的是,郭某並沒有考取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郭某稱,自己家住諸城,這輛車是他兒子從修車廠便宜買的,為了讓他代步在附近開一開,當日是開到青西新區趕集,買完東西往諸城走,被交警查獲。

目前,郭某因無證駕駛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罰款2000元,合併處罰行政拘留15天,罰款3000元,其駕駛的報廢車輛也將被依法強制收繳、報廢。

案例二:豪華婚車竟是套牌

2018年7月3日上午,高新區交警大隊一中隊在河東路和源路路口設崗查車。11時許一輛奔馳婚車經河東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檢查點時,執勤民警發現該車輛的識別代碼處用白條遮擋,十分可疑,遂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檢查後發現該車的識別代碼與行駛證上所標註的車輛識別代碼不一致。經查詢該車用的是其他車輛的號牌。最終,民警依法對駕駛人王某使用他人車輛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記12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

案例三:男子自己套自己車牌被抓

6月24日16時許,青島開發區交警四中隊民警在茂山路宏橋市場門口執勤,民警發現魯R***6掛重型集裝箱半掛車的行駛證涉嫌偽造,遂將車輛暫扣作進一步調查。而當日18時許,交警四中隊接到群眾舉報稱某停車場內疑似有套牌車輛停放,民警立即趕到停車場查看。到達停車場後民警發現被舉報車輛竟然是下午查獲的涉嫌偽造行駛證的魯R***6掛。隨後民警通知車主宋某趕到停車場,沒想到宋某見到民警後神色緊張,竟稱這輛車不是自己的,還想借機逃跑。民警將其帶至中隊進一步詢問。經詢問得知,魯R***6掛是宋某弟弟的車,後來直接送給了宋某。今年5月份,宋某購買了一輛二手半掛車車頭,為節省費用買了一個報廢的半掛車車盤,他還補辦了魯R***6掛的車牌和行駛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宋某因使用其他車輛號牌、使用變造的機動車行駛證將被處以4000元罰款、記24分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案例四:真假李逵平度“相遇”

6月22日下午16時許,平度交警大隊七中隊民警在G308國道鐵嶺莊執法站處查獲一輛裝載鋼筋、懸掛黑MJ9××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該車涉嫌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不足50%,民警依法查扣車輛。在民警開具強制措施憑證過程中,駕駛人將自己的駕駛證遞給民警,上面記載的姓名為高某某。

剛從交通局回來的宿警官收到現場民警發來的開具卸貨轉運憑證信息,高某某因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不足50%還在七中隊業務大廳處理違法行為,這怎麼又來一個同名同姓的高某某這也太巧了吧!宿警官立即打電話給高某某問這是怎麼回事。高某某稱他丟過一次駕駛證,後來重新補辦的。宿警官當即判定現在這個高某某是個“假李逵”,讓同事立即將其控制,並告知此人信息是假的,核對他真實的身份。駕駛人在上車拿身份證的過程中,趁民警不注意逃跑了。民警從車上找出駕駛人的身份證,真實姓名為王某,黑龍江海倫市人,1991年生,經查證他持有的駕照為B2證,而高某某持有的是A2證,1987年生,兩人身材、相貌確實有些相像,不是因為前後被查獲,從照片上很難辯認出真假

據悉,王某因涉嫌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不足50%,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等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4500元、並處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駕駛證記30分處罰。

案例五:哥倆駕車上高速 ,一個酒駕一個無證

7月8日凌晨6時許,青島同三高速公路大隊三中隊民警在瀋海高速泊裡收費站外晨查時,發現兩輛小轎車依次駛入收費站,民警遂即上前進行檢查。在對前一輛魯V牌照轎車檢查時,民警聞到駕駛員王某身上散發著酒味,當即對其進行了酒精測試,結果發現其體內酒精含量為57ml/100%, 屬於飲酒駕車。

民警示意後方魯Q牌照的車主劉某察看駕駛證件時,劉某先是謊稱因出門著急忘記攜帶了,緊接著掏出手機給妻子打電話假裝尋找證件,看到劉某神情慌張,民警便對劉某的身份進行核實,結果系統顯示劉某未取得駕駛證件,眼見謊言被戳破,劉某隻好承認了自己無證駕車的事實。

在詢問時,王某告訴民警自己昨晚在外面吃燒烤時喝了不少酒,因父親上午要到醫院看病,王某感覺酒醒了大半不影響開車,便和表弟劉某分別駕駛車輛趕早出發前往醫院,誰知剛上高速就碰見交警查車,由於兩位駕駛員均涉嫌違法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飲酒駕車的王某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對無證駕車的劉某則處以1000元罰款、並處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案例六:委屈替班司機,準駕不符被查

2018年7月7日晚,濰萊高速公路大隊三中隊在G2011張舍收費站開展重點違法行為查糾行動,21時30分許,民警檢查到一輛車牌號為魯Q2597J的重型倉柵式貨車時,發現該車駕駛員神色慌張,當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該司機卻稱自己駕照忘帶了,且提供不出有效的身份證號碼,於是民警將其帶到執法站內進行進一步的檢查,面對民警的詢問,該司機始終閉口不答,並稱自己記不住身份證號碼,連自己的名字也不願意透漏。在民警的再三警告無果後將該車駕駛員帶至派出所進行了身份核實,經公安聯網查詢,該男子王某,31歲,山東泰安人,持有C1駕駛證,與目前駕駛的車輛準駕車型不符。就在這時該駕駛員大聲叫屈,表示自己是本次貨物的押運員,本來不該他開車,可是路途太遠,司機由於長時間駕車,疲憊不堪,認為存在非常大的行車安全隱患,於是讓c證的自己來開。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吳某因準駕車型不符將被罰款2000元,且駕駛證一次性記滿12分,並處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附:2018年第4批曝光部分涉牌涉證交通違法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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