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隱匿財產逃避執行 還款又被罰

“哎,我實在沒想到不履行法律文書的後果這麼嚴重。”2018年7月4日,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法院執行局來了一位身份“特殊”的被執行人——一名公職人員,當他得知自己將要被司法拘留15日的時候,終於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主動來到法院履行5萬元執行款。

兩年前,被執行人崔某向申請人陳某某借款5萬元用於炒股,後因炒股失敗,崔某無法償還陳某某的5萬元借款及利息,便一再以各種理由推脫,拒絕還款。於是,陳某某向內黃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崔某償還本金及利息,並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然而多半年過去了,申請人陳某某卻仍舊拿不回借款,有時甚至無法與被執行人崔某取得聯繫。無奈之下,申請人陳某某隻得再次來到內黃縣法院,申請對崔某強制執行。

內黃縣法院在受理該執行案件後,迅速對被執行人崔某進行總對總查控,卻發現除了每月下發的工資被及時取走,崔某別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當執行法官認為所有能運用的線上線下查控手段都已窮盡的時候,案件卻出現了轉機。2018年6月的一個週末,辦理該案件的執行法官無意中得知被執行人崔某平時花錢大手大腳,根本沒有經濟困難。該辦案法官迅速召集人手對被執行人崔某調查,並通過進一步查證發現,被執行人崔某故意將財產轉移以逃避執行。於是,當被執行人崔某被拘傳至內黃縣法院,並看到自己轉移財產的證據後,急忙承認錯誤並請求法官不要對其司法拘留,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辦案法官對其進行法制教育並罰款後,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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