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賴」了20萬 得知要被紀委約談立馬還8萬

“老賴”是公職人員,不還錢怎麼辦?有時候,被當地紀委約談可能會有奇效。

8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舉辦的第十四期“決勝執行難”全媒體直播在河南新鄉進行,記者參與了本次行動。當天,兩名新鄉獲嘉縣教育系統工作人員,因為不履行法院判決義務,在旁聽完一起拒執案的庭審後,又被當地紀委約談,隨後,兩人的態度都有了很大轉變。

庭審 不履行法院判決被判兩年 旁聽“老賴”受到觸動

當天上午,在獲嘉縣法院一刑事審判庭內,宋某低著頭,表示自己已經認識到錯誤,最終,他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行為,被判有期徒刑兩年。

據承辦法官介紹,宋某經朋友介紹向吳某借款20萬元,到期後一直未還。之後,吳某向法院起訴。

2016年,拿到判決書後,宋某還是不履行,吳某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期間,執行幹警發現,宋某雖然本人沒有職業,名下也沒財產,但他父親名下的租金一直由他收著,“兩年時間,他收了8萬元租金,全都花了,明顯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在宋某拘執案的庭審現場,還有6名“特殊”的旁聽人員,這6人都是“老賴”,其中兩人還是公職身份。

現場看到宋某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後,其中一名“老賴”徐某深有感觸,他說,自己是一名失信被執行人,目前欠款幾萬元,“之前只知道不還錢可能會被拘留,但沒想到還要被判刑。”徐某說,他回去後就趕緊湊錢,把錢早日還上。

對於這次庭審,全國人大代表趙鴻濤表示:“這個庭開得非常好!對於有能力還錢卻故意欠賬不還的失信被執行人,就是要硬起手腕,堅決依法懲罰。”

約談 公職人員不還錢成“老賴” 得知要被紀委約談當即還了8萬元

這邊庭審剛結束,兩名參與旁聽的公職“老賴”來到新鄉市獲嘉縣紀委監察委接受約談。

其中一名公職“老賴”偉強(化名),也是當地教育系統的工作人員,他由於親戚做生意需要借錢,就為其擔保從銀行貸款20萬元。

可生意畢竟有成功有失敗,偉強的親戚就屬於後者。還款時間到後,偉強的親戚一直沒還錢,2016年,銀行告到法院勝訴,可貸款仍沒能要回。

由於破產,偉強的親戚沒有還款能力,法院執行幹警遂找到擔保人偉強。“我也沒花這筆錢,為什麼我要還。”偉強表示,自己也知道作為擔保人是要承擔風險的,但心裡總覺得有點虧。

在知道自己要被約談後,偉強已於前一天借了8萬元,還了部分資金,剩下的錢將會與申請人達成協議,在兩個月內還清。

那麼,他作為擔保人替借款人還了錢,自身的損失該怎麼追回?

獲嘉縣法院副院長盧師明表示,在擔保人處簽了字,就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如果替借款人履行了義務,可以向借款人追償,“碰到這樣的情況,擔保人可以拿著相關的法律文書,去法院申請執行。其次,也可以向借款人索要損失。”

舉措 我省已有多個法院展開集中行動嚴懲公職“老賴”

這段時間以來,我省不少法院都對公職“老賴”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8月6日,河南杞縣法院執行局幹警對全縣30名涉公職“老賴”進行集中拘傳,嚴懲公職人員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行為。

8月7日,三門峽市湖濱區法院開展“集中騰房、抓捕公職被執行人”行動,共計抓捕公職被執行人15名,強制騰空房屋7套。

上月,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召開了“涉公職人員失信被執行人集體訓誡約談會”,對公職“老賴”制定了更加嚴厲的懲戒措施:許昌市監察委、市委政法委、中級法院將會對他們進行“更高規格”的集中約談訓誡;他們的手機彩鈴將會被定製為“失信彩鈴”;許昌各大新聞媒體及各大廣場屏幕將會對其曝光。如再抗拒執行,這些公職“老賴”將會承擔罰款、拘留、判刑等責任。

記者手記

當天,新鄉市發佈多次高溫橙色預警,執行幹警們要麼在騰房現場、要麼在拆除現場、要麼在找人……身上的制服溼了又幹。多次參與執行行動的記者們也都明白,天天與“老賴”打交道,幹警們不是在執行,就是在去執行的路上,這就是他們日常的工作狀態。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社會作出莊嚴承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今年是攻堅之年,相信以這樣的執行力度,必能完成任務,讓人民群眾在每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記者孫科 通訊員趙棟樑 景永利 韋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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