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藝術家朱時茂竟然25年前就開公司做老闆,座駕與普京總統同款

人民藝術家朱時茂竟然25年前就開公司做老闆,座駕與普京總統同款

陳佩斯的老朋友老搭檔、人民藝術家朱時茂,這幾天的心情倍兒不爽,直接在微博開罵:一小部分媒體,無中生有,對事實真相本身毫不在意,只一味追求話題度和自身關注度,甚至不惜損害他人名譽的態度……對此我強烈譴責!

什麼事情竟然惹得63歲的人民藝術家朱時茂大動肝火?原來,前幾天的一個晚上,朱時茂等人參加一個較私人聚會,散會後挺晚的,他出於禮貌與安全的考慮,出於一個長輩對後輩關懷和慰問,挺身而出,護送一位年輕、漂亮的女士回家。

由於朱時茂與該女士在車上(車門打開著)有親密的行為(貌似接吻狀),被狗仔拍到了,發佈到網上,說人民藝術家朱時茂可以出軌了,瞬間引起強烈的關注,廣大吃瓜群眾看到這則娛樂信息後,調侃道:“想不到你這濃眉大眼的傢伙也叛變革命了!”

消息蔓延開來,人民藝術家怒了,才去微博公開懟偷拍並散佈消息的狗仔。陳的經紀人唐先生也很氣憤,認為這是對老藝術家的詆譭與傷害。他解釋道,當晚聚會很晚才結束,朱時茂出於安全考慮和對後輩的關心,才送該女子回家。他反問:“一個63歲的公眾人物,在車上和人激吻,還有司機在場,你覺得可能嗎?”

原來如此,至於事情的真相如何,不是筆者所關心的。曾經赫赫有名的人民藝術家朱時茂,淡出舞臺、大銀幕多年,漸漸消失在公眾的視野,沒想到竟然是因為一則緋聞重現出現在公眾的實現,難怪他如此盛怒!他絕對不想成為另一個侯耀華!

人民藝術家朱時茂淡出公眾視野的這些年,究竟幹嘛去了?去遛鳥了?還是去曬太陽了?或者走四方、環遊世界……都不是,他是掙大錢去了。

人民藝術家朱時茂竟然25年前就開公司做老闆,座駕與普京總統同款

朱時茂開了8家公司

朱時茂與陳佩斯被中央電視臺封殺後,越來越少出現在舞臺上,即使大銀幕,出現的次數也是屈指可數。那他剩下的大把時間都幹嘛呢?

像他這種有才有錢的主兒,在哪裡都能混,機會與選擇多的是,他跑去炒股,開公司,掙大錢去了。

1992年,朱時茂開始涉足商界,這一年,他註冊成了二家公司,分別是:北京東方蜘蛛廣告公司,註冊資本50萬元;海口老茂實業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00萬元。25年前擁有150萬元,絕對是大款。由此可見,朱時茂很早以前就“翻身做主人”了。

不過,這二家公司早就停業了,連營業執照都被吊銷了。但對做生意很有興趣的朱時茂並沒有就此收手,繼續遨遊於商海,先後開設了北京東方蜘蛛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2003年開業)、北京世紀蜘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2008年開業)、武漢熙園一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開業)、上海寶科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2013年開業)等,業務涉及影視藝術、酒店管理、房地產經紀、技術開發、投資管理等多個領域。目前,他旗下的公司,主要是“蜘蛛系”和“熙園一號系”。

儘管朱時茂對開公司饒有興趣,但他做生意的本事遠遠不如他做表演的天分,他的這些公司的生意都做得不大,有的甚至做得不好,2009年11月1日,朱時茂在合肥投資了一家火鍋店“熙園一號”,定位為高端特色餐飲,生意火了一兩年後,慢慢走下坡路,難以為繼,從2012年年初就一直關門歇業,最後不了了之。

人民藝術家朱時茂竟然25年前就開公司做老闆,座駕與普京總統同款

也許,朱時茂並不擅長開公司做生意,但炒股卻是他的拿手好戲,他是中國最早的一批股民之一,曾經將自己100多萬的血汗錢,全部投入股市,賺得盆滿缽滿。事後,他回憶,稱當時做好了最壞的心理準備,哪怕“100萬全扔掉”也不後悔。他在股市整得很好,不僅幾乎“沒賠過本”,還賺翻了,這也是他最重要的原始積累。

朱時茂的另一個原始積累,是他和陳佩斯一起搞房產,趕上了大好時機,也賺了很多錢。

所以,即使他開呢多家公司,生意做得一般般,卻也一點不落魄,還很富貴,他的座駕是豪華版的加長S系奔馳,這是奔馳裡最貴的車系,車展上都難睹芳容,而且還配了價值不菲的“京A8”牌照!這款豪車,據說也是俄羅斯總統普京的座駕,在國內沒幾輛,很是稀罕。

投資電影虧了3千多萬

朱時茂除了做演員、老闆外,還有另外的身份,就是電影導演、製片人。他不僅喜歡在舞臺上表演,也很喜歡做電影導演、製片人這樣的幕後工作。

之前,朱時茂投資過多部小成本電影,無奈結局都不美妙,都是一不叫好二不叫座。但他並不死心,今年,他決心跟上90後的審美口味,投資了4000萬元,拍攝青春愛情影片《胡楊的夏天》,並親自導演。影片10月悄然上映,票房竟然只有區區300多萬元,虧得底褲都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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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商業糾紛,朱時茂成為被告

剛才講過,表演在行的朱時茂,並不是很擅長做生意,因為與原來的股東鬧出商業糾紛,還被對方告上法庭。

早年,朱時茂,以及他的弟弟朱時盛,跟孫智群等人合開北京東方蜘蛛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後來,經過股權轉讓後,孫智群退出了公司,公司變成了朱氏兄弟的企業。

後來,公司原經理孫智群認為朱時茂等其他幾位公司股東非法佔有本因屬於他的公司股份和利潤分紅,侵犯了他的合法權益,因此,將朱時茂等人告上法庭。

朱時茂認為原告孫智群的說辭根本站不住腳,稱此人很早以前便離開了公司,和公司一點關係都沒有,現在來要公司分紅完全是無理取鬧,他根本不願意理會此人的糾纏。

於是,朱時茂與孫智群對簿公堂,判決駁回了孫智群的訴訟請求,朱時茂一審勝訴。孫智群不服,提出上訴,北京一中院認為,孫先生的上訴請求,證據不足,一中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終審判決駁回了孫先生的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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