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艺术家朱时茂竟然25年前就开公司做老板,座驾与普京总统同款

人民艺术家朱时茂竟然25年前就开公司做老板,座驾与普京总统同款

陈佩斯的老朋友老搭档、人民艺术家朱时茂,这几天的心情倍儿不爽,直接在微博开骂:一小部分媒体,无中生有,对事实真相本身毫不在意,只一味追求话题度和自身关注度,甚至不惜损害他人名誉的态度……对此我强烈谴责!

什么事情竟然惹得63岁的人民艺术家朱时茂大动肝火?原来,前几天的一个晚上,朱时茂等人参加一个较私人聚会,散会后挺晚的,他出于礼貌与安全的考虑,出于一个长辈对后辈关怀和慰问,挺身而出,护送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士回家。

由于朱时茂与该女士在车上(车门打开着)有亲密的行为(貌似接吻状),被狗仔拍到了,发布到网上,说人民艺术家朱时茂可以出轨了,瞬间引起强烈的关注,广大吃瓜群众看到这则娱乐信息后,调侃道:“想不到你这浓眉大眼的家伙也叛变革命了!”

消息蔓延开来,人民艺术家怒了,才去微博公开怼偷拍并散布消息的狗仔。陈的经纪人唐先生也很气愤,认为这是对老艺术家的诋毁与伤害。他解释道,当晚聚会很晚才结束,朱时茂出于安全考虑和对后辈的关心,才送该女子回家。他反问:“一个63岁的公众人物,在车上和人激吻,还有司机在场,你觉得可能吗?”

原来如此,至于事情的真相如何,不是笔者所关心的。曾经赫赫有名的人民艺术家朱时茂,淡出舞台、大银幕多年,渐渐消失在公众的视野,没想到竟然是因为一则绯闻重现出现在公众的实现,难怪他如此盛怒!他绝对不想成为另一个侯耀华!

人民艺术家朱时茂淡出公众视野的这些年,究竟干嘛去了?去遛鸟了?还是去晒太阳了?或者走四方、环游世界……都不是,他是挣大钱去了。

人民艺术家朱时茂竟然25年前就开公司做老板,座驾与普京总统同款

朱时茂开了8家公司

朱时茂与陈佩斯被中央电视台封杀后,越来越少出现在舞台上,即使大银幕,出现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那他剩下的大把时间都干嘛呢?

像他这种有才有钱的主儿,在哪里都能混,机会与选择多的是,他跑去炒股,开公司,挣大钱去了。

1992年,朱时茂开始涉足商界,这一年,他注册成了二家公司,分别是:北京东方蜘蛛广告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海口老茂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25年前拥有150万元,绝对是大款。由此可见,朱时茂很早以前就“翻身做主人”了。

不过,这二家公司早就停业了,连营业执照都被吊销了。但对做生意很有兴趣的朱时茂并没有就此收手,继续遨游于商海,先后开设了北京东方蜘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03年开业)、北京世纪蜘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08年开业)、武汉熙园一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开业)、上海宝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3年开业)等,业务涉及影视艺术、酒店管理、房地产经纪、技术开发、投资管理等多个领域。目前,他旗下的公司,主要是“蜘蛛系”和“熙园一号系”。

尽管朱时茂对开公司饶有兴趣,但他做生意的本事远远不如他做表演的天分,他的这些公司的生意都做得不大,有的甚至做得不好,2009年11月1日,朱时茂在合肥投资了一家火锅店“熙园一号”,定位为高端特色餐饮,生意火了一两年后,慢慢走下坡路,难以为继,从2012年年初就一直关门歇业,最后不了了之。

人民艺术家朱时茂竟然25年前就开公司做老板,座驾与普京总统同款

也许,朱时茂并不擅长开公司做生意,但炒股却是他的拿手好戏,他是中国最早的一批股民之一,曾经将自己100多万的血汗钱,全部投入股市,赚得盆满钵满。事后,他回忆,称当时做好了最坏的心理准备,哪怕“100万全扔掉”也不后悔。他在股市整得很好,不仅几乎“没赔过本”,还赚翻了,这也是他最重要的原始积累。

朱时茂的另一个原始积累,是他和陈佩斯一起搞房产,赶上了大好时机,也赚了很多钱。

所以,即使他开呢多家公司,生意做得一般般,却也一点不落魄,还很富贵,他的座驾是豪华版的加长S系奔驰,这是奔驰里最贵的车系,车展上都难睹芳容,而且还配了价值不菲的“京A8”牌照!这款豪车,据说也是俄罗斯总统普京的座驾,在国内没几辆,很是稀罕。

投资电影亏了3千多万

朱时茂除了做演员、老板外,还有另外的身份,就是电影导演、制片人。他不仅喜欢在舞台上表演,也很喜欢做电影导演、制片人这样的幕后工作。

之前,朱时茂投资过多部小成本电影,无奈结局都不美妙,都是一不叫好二不叫座。但他并不死心,今年,他决心跟上90后的审美口味,投资了4000万元,拍摄青春爱情影片《胡杨的夏天》,并亲自导演。影片10月悄然上映,票房竟然只有区区300多万元,亏得底裤都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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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商业纠纷,朱时茂成为被告

刚才讲过,表演在行的朱时茂,并不是很擅长做生意,因为与原来的股东闹出商业纠纷,还被对方告上法庭。

早年,朱时茂,以及他的弟弟朱时盛,跟孙智群等人合开北京东方蜘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后来,经过股权转让后,孙智群退出了公司,公司变成了朱氏兄弟的企业。

后来,公司原经理孙智群认为朱时茂等其他几位公司股东非法占有本因属于他的公司股份和利润分红,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因此,将朱时茂等人告上法庭。

朱时茂认为原告孙智群的说辞根本站不住脚,称此人很早以前便离开了公司,和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现在来要公司分红完全是无理取闹,他根本不愿意理会此人的纠缠。

于是,朱时茂与孙智群对簿公堂,判决驳回了孙智群的诉讼请求,朱时茂一审胜诉。孙智群不服,提出上诉,北京一中院认为,孙先生的上诉请求,证据不足,一中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终审判决驳回了孙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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