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縣紀委監委與縣審計局信息共享、協調辦案、優勢互補,形成聯動工作格局,確保審計發現的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得到及時有效追責。近日,上杭縣紀委監委、縣審計局聯合發文出臺《關於審計問題線索移送管理辦法》,《辦法》規定:
一是縣紀委監委與縣審計局各明確一名線索移送聯絡員,負責線索移送、接收工作。
二是問題線索實行月報送制度,每月1日前,縣審計局聯絡員將上月審計發現的問題線索梳理彙總後,嚴格按照時限要求以書面形式辦理,並填寫《問題線索交接單》報送至縣紀委監委案件監督室聯絡員。
三是問題線索實行臺賬制度,縣紀委監委聯絡員對縣審計局移送的問題線索進行登記造冊、建立臺賬,30日內提出線索處置意見,並報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審批。
四是問題線索及時辦理,縣紀委監委及時安排專人跟蹤督辦,明確承辦人並及時處置問題線索,在線索核實清楚後15天內將處置結果書面告知縣審計局。
五是嚴格保密制度,問題線索管理、辦理及督辦等相關人員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對洩密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縣審計局陳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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