樅陽法院推進保險糾紛訴調對接

6月7日,樅陽法院與市保險行業協會召開保險糾紛訴調對接實施合作辦法落實會議,就保險糾紛訴調對接的範圍、調解流程、調解時間和重點解決的問題進行了座談,旨在提高保險糾紛案件的訴訟效率、及時解決保險理賠、簡化理賠流程,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有效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

會上,樅陽法院與市保險協會及安邦財險、人保財險、平安財險等18家保險公司明確了保險糾紛調解相關工作。符合調解範圍的案件受理後,法院在徵得當事雙方同意的前提下通知所涉保險公司領取當事人的證據材料,由保險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調解方案,法院在七個工作日內組織調解。雙方達成調解,法院將及時製作調解書送達當事人,由保險公司直接支付理賠款給受害人,減少因為工作生活訴訟不便的受害人往返法院時間,減輕當事人訟累。對於調解未達成協議或一方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案件將及時進入審理。

會議由樅陽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汪華斌主持。會上各保險公司聯絡員與民事法官就保險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標準、材料交接方式、司法鑑定等問題進行了詳細交流。(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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