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查控不放鬆 凍結擔保人帳戶促案結

近日,樅陽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及時凍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執行案件的擔保人羅某的銀行賬戶2萬餘元,促使該案順利執結。

2016年1月,孫某因資金週轉困難向周某借款9萬元,向周某出具借條一張,並承諾於2016年4月13日前償還借款及相應利息。羅某在借條上簽名,對孫某的該筆借款承擔保證責任。逾期後,孫某仍未向周某償還借款,周某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孫某於2017年1月23日前歸還周某借款9萬元及相應利息,同時羅某對上述借款及本金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而孫某並未按照協議內容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周某向羅某催要借款後羅某也無任何償還行為。孫某為此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立案後,執行法官經多次查詢孫某及羅某銀行賬戶均為零且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但執行法官一直未放鬆對孫某及羅某的財產查控。2018年5月的一天,執行法官在當天進行網絡查控時,發現擔保人羅某的賬戶上餘額有2萬餘元,便立即凍結了該賬戶並進行了扣劃,羅某當天便來法院協助執行法官找到了孫某,而孫某在巨大的執行力面前,2日後便償還了周某6萬元現金。執行法官將前期的執行情況耐心告知了周某,周某認為孫某也無繼續償還能力,自願放棄了餘款及利息。至此,該案順利執結。(樅陽縣人民法院 楊玭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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