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鎮壓反革命運動時期吳川尖山剿匪——「鬼王」股匪覆滅記

(莫華才 關鍵 報道)從1950年冬開始,鎮壓反革命運動在全中國範圍開展。運動打擊的重點是土匪、特務、惡霸、反動會道門頭子和反動黨團骨幹分子。為了加強對運動的領導,1951年2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規定了處理反革命案件的原則和方法,為鎮壓反革命運動提供了法律武器和量刑標準。在運動中採取群眾路線的方法,堅持首惡者必辦,脅從者不問,立功者受獎的原則。貫徹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和“既不放過一個反革命分子,也不冤枉一個好人”的精神,力求做到“打得穩、打得準、打得狠”。在中共中央正確方針政策的指導下,鎮反運動在全國範圍廣泛深入地開展起來,通過群眾檢舉揭發,人民政府依法懲處了一批公開的反革命分子、惡霸、土匪、反動會道門頭子。

1950年11月1日(農曆九月二十二日),吳川縣二區區隊和民兵,在特思鄉尖山嶺圍殲所謂國民黨忠義救國軍的“鬼王”股匪。

1949年吳川全縣解放後,國民黨便佈置一批特務分子潛伏下來,進行破壞活動,同時組織股匪繼續與人民為敵。當時較為猖獗的有以塘口為基點的李興讓股匪和以平澤、石埠為基點的李錦隆、林煥琨股匪。李興讓股匪僅二、三十人。1950年6、7月間,吳川縣大隊陳平、陳登喬、龐鶴年率部隊對李興讓基點塘口進行圍剿,當場擊斃匪徒6、7人,生俘數人,而匪首李興讓漏網逃脫,後再次組織起殘匪,進行破壞活動。“鬼王”股匪也只有30餘人,匪首李錦隆原是國民黨吳川縣府的短槍隊長,解放軍解放龍頭圩時,他因外出不在龍頭圩敵營內是漏網之魚,未被俘虜。此人極為反動兇殘,群眾說他是個殺人不眨眼的“鬼王”。吳川解放後,他與石埠反動頭子林煥琨組成“國民黨忠義救國軍”,李錦隆自封為司令,林煥琨為副司令。他們隱蔽活動於黃坡、特思鄉一帶,不斷破壞人民政府的徵糧、支前工作,騷擾危害群眾。他們曾在大白天搶劫馬臺鋪仔並開槍擊傷政府下鄉徵糧的工作隊員毛書亨,其氣焰極為囂張。

1950年農曆九月廿一日夜間,這股匪徒竄到特思鄉尖山東村,向村長、農會長索取三鳥、糧食,搶劫群眾財物。凌晨,農會長秘密出村,到高坡村將匪情報告給鄭貴和。上午8時,區府領導得到鄭貴和情況彙報後,副區長宋文禮當即電話報告縣大隊,並迅速與詹輝養組織剿匪行動,立即派區幹部陳振強、韓樹興帶領殷底村武裝民兵進行圍剿。同時宋文禮親自帶領區隊和新屋地、東埇、木埇、井埇的武裝民兵出擊。上午10時左右,陳振強、韓樹興及民兵20多人到達尖山東村邊時,被股匪發現,股匪隨即向尖山嶺上逃竄。在民兵猛烈火力的追擊下,匪徒狼狽逃命,當場被擊傷數人,匪首李錦隆、林煥琨拼死逃上尖山嶺,龜縮在叢林和石巖隙中,作垂死掙扎。我區隊和民兵將股匪團團包圍,用猛烈火力掃射。不久發現匪首“鬼王”頭部中彈多發,腦漿四濺已斃命。部隊繼續搜索,發現另一名匪首林煥琨,立即集中火力向其射擊,林匪首身中十餘彈當場死亡。

此役共繳獲步槍30支、手提機、卡賓槍、20響快掣駁殼手槍和左輪手槍各1支,各類子彈一大批。逃散的匪徒後在人民政府的號令下,一一向政府自首。 “鬼王”股匪終告覆滅,吳川二區區隊和當地民兵為人民除害,立了大功。

1950年11月18日,高雷專員公署發出《關於堅決鎮壓不法地主破壞活動的佈告》。規定凡地主、富農、祠堂、廟宇、寺院、學校、機關團體等,所有出租土地,不論定租制還是活租制,一律實行“二五”減租,嚴禁地主無理奪田或變相奪田,廢除解放前農民欠地主的租,解放後地主多收的租應退還農民。嚴厲鎮壓土匪、特務、惡霸、不法地主,凡發現有挑撥離間、造謠生事、製造械鬥、破壞生產和擾亂社會秩序等不法活動,應立即舉報,如果縱容包庇,定予查辦。

1951年7月間,吳川縣大隊在上杭山將李興讓股匪殲滅。至此,吳川縣的匪患全部掃除。1952年底鎮反運動基本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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