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時期,爲何官員們都想到地方任職,哪怕是七品知縣也心滿意足

明清兩朝,官場上出現了一個比較有意思的現象,大多數為官者都喜歡往地方上跑,而不想到京中任職。這種風氣的形成也是有原因的,明清兩代官員的俸祿普遍不高,至少大大低於歷朝歷代的平均值,尤其是京城中的那些清水衙門,更是窮苦潦倒。

晚清時期,為何官員們都想到地方任職,哪怕是七品知縣也心滿意足

倒不是說京城中的官就一定窮,相反,那些內閣、六部的部院堂官個個富得流油,可是這些人僅僅佔了極小一部分,京城中大多數還是一些中下級官員,他們既沒有撈錢的門路也無外官的孝敬。

而地方官則不同,哪怕是小小的七品知縣,也有許多撈錢的門道。州縣官的提拔向來都十分困難,不過那些剛剛考中進士的人卻不這麼想,他們寧願到地方上任職,甚至巴不得別提到京裡去。

到了晚清時,這種重外輕內的思想更加嚴重,大家都想搶著到地方上去幹,可是坑有限,蘿蔔太多,該怎麼分配呢?這就得論資排輩了。根據《光緒會典》的記載,全國共有1314個縣衙門,有145個和縣同級的散州衙門,加在一起不過1460個,而常年中有資格任此官的人,卻有數萬人,於是種種故事就出來了。

晚清時期,為何官員們都想到地方任職,哪怕是七品知縣也心滿意足

所謂的論資排輩並不是按照先來後到的程序,而主要是看出身。在所有候補官員中,進士的優勢最大,排在第一位。一般情況下來講,通過殿試後進士們都要參加“朝考”來最終決定工作的分配。

朝考一等者按例被分配到翰林院學習三年,這一部分人的最具政治前景,是朝廷的後備人才庫,也是未來宰相的人選;朝考二等者分配到各部中擔任主事、中書;三等者分配各地擔任知縣。

不過值得說明的是,那些朝考一等者在翰林院經過三年改造後,很多人依然希望被分配到地方上去任職,也就是說他們寧願耽誤三年的時間,也要去當個知縣。不過朝廷對這部分人是有照顧的,於是便有了個“帶缺出京”的制度,意思就是在京裡就安排好了,用不著候補,直接赴任就可以了。因此這些翰林院出來到地方任官的人被稱為“老虎班”。

晚清時期,為何官員們都想到地方任職,哪怕是七品知縣也心滿意足

比進士次一等的就是舉人了。進士叫“兩榜出身”,舉人是“一榜出身”,都屬於正途。為了照顧這些舉人老爺們,朝廷規定凡是經過三次會試落第的舉人可以參加朝廷舉行的“大挑”。

“大挑”可以理解為擇優錄取,可實際上就是一場“選美”。具體做法是:皇帝欽點若干大臣,一起坐在內閣裡,參加大挑的舉人20人為一隊,排好秩序後進去。大臣們照名單念一個,下面應一聲。全點過後,大臣們商量一下,又開始唱名了,先唱三個,這三個就是一等補用了;再唱八個,這八個人就是二等補用了,剩下的九人就不唱了。

那麼問題來了,大臣們是通過什麼來判斷舉人的好壞的呢?答案就是憑相貌,全靠爹媽怎樣造就了。概況起來就是八個字:“同田貫日身甲氣由”,創造性地運用漢字的象形特徵。

晚清時期,為何官員們都想到地方任職,哪怕是七品知縣也心滿意足

“同”就是長方臉;“田”就是四方臉;“貫“就是頭大身直體長;“日”就是長短肥瘦適中,又站得端直。凡適合以上四字的都入選。“身”就是體斜不正;“甲”就是大頭小身體;“氣”就是單肩高聳;“由”就是小頭大身體。凡是不幸粘上這四字的,都會落選。

舉人“大挑”後,第一等安排當知縣、縣丞、藩庫大使,或調劑補為同知、州判、府經歷等,共有九班;二等安排當教諭、學正、訓導,共有三班。

除了進士和舉人之外,剩下的就是廕生、捐納等了。他們獲得實授的機會就更小了,不過也有人通過關係走一些不尋常的路來獲得實授。

晚清時期,為何官員們都想到地方任職,哪怕是七品知縣也心滿意足

但是不管是進士、舉人還是異途出身的人,他們都希望自己能到地方上去任職,畢竟心懷救國救民的是極少數,能為官一任撈點棺材本才是大多數人追求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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