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自願放棄社保,企業將面臨繞不過的三個「大坑」!

近日,“員工自願放棄社保”的話題再次進入了大家的視線。各地記錄了多起相關的勞動仲裁案例,均以企業敗訴,進行賠償收尾。

那麼,為解除HR的困惑,今天仁本小編就帶大家聊聊,如果員工自願不交社保,違法嗎?公司真的能佔到便宜嗎?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企業將面臨3大風險

1、未繳納社保期間,發生工傷等意外情況,企業逃不掉責任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企業將面臨繞不過的三個“大坑”!

不管是不是員工自願放棄參保,只要公司未給員工繳納社保,在工作期間意外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原本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都得公司來支付。如果員工因公死亡,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企業還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017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396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可能把一個公司賠破產。(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6396元×20=727920元(全國統一價))

2、如果員工要求補繳社保,企業100%要補繳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企業將面臨繞不過的三個“大坑”!

雖然員工自願放棄享受社保的權利,但企業不能放棄繳納社保的義務。如果員工要求企業補繳,企業必須100%補繳員工的社保。

3、企業社保逾期將面臨法律責任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企業將面臨繞不過的三個“大坑”!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員工不願交社保,老闆到底該怎麼辦?

老闆必須要確定的一個操作原則就是:全日制員工,不交社保萬萬不行。無論是領導要求,還是員工自願,都是不允許的。

將繳納社保作為錄用條件,不願交就不錄用。

想要錄用的員工,盡力說服其繳納社保。

小公司沒有專人處理社保怎麼辦?

對於很多中小型的創業公司,設立專職處理社保的人員可能成本過高,另外對於社保的政策以及複雜的人事流程沒有專業處理很容易出錯誤,因此對於創業及中小型公司來說,找到合適人力資源服務公司例如仁本人力資源在人事社保代理業務上進行外包是很好的選擇,成本上可以得到控制,而且可以得到專業流程化的人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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