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們記不記得之前於正老師被法院判決侵權,要公開道歉並賠款的事情了。
前段時間因為他一直沒有道歉,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就強制執行,在《法制晚報》上刊登了案件主要內容。
但那次刊登完了之後,於正方面並沒有給出任何回應。是他忙於工作沒有無暇顧及這些“無關緊要”的事情嗎。
並。不。是。
在被刊登了案件判決內容後,於正老師的生活一如往常,該減肥減肥
該宣傳宣傳,日子一如往常的滋潤。
不過今天事件有了新進展。
根據法院的判決,於正老師需要在判決生效十天內在新浪網、搜狐網、樂視網和鳳凰網的顯著位置刊登致歉聲明,向瓊瑤公開道歉。如果逾期不履行的話,法院將在4月26號世界知識產權日那天,在《法制晚報》上刊登判決主要內容,刊登所需要的費用將由於正老師承擔。
判決結果在今年1月份就已經出來了,但法院執行團隊多次聯繫於正老師,都沒有得到回應。直到4月26號,法院在《法制晚報》上刊登了判決主要內容。
感受一下這漫長的執行過程。。。。
而刊登公告的費用是先由瓊瑤墊付的,直到法院再一次聯繫於正老師,告知他需要承擔這筆費用,於正老師這才有了回應,爽快交付了錢。
根據法律流程來看,這一侵權案件已經全部執行完畢了。
但是那聲道歉呢,怕是永遠等不來了吧。
閱讀更多 不是八卦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