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檢察網寧海訊 手機放於電動車儲物格內被盜走,支付寶“錢包”內的5萬餘元也被盜轉……7月3日,寧海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將麻某批准逮捕。
6月18日17時許,90後小夥麻某在路上行走時,無意間發現停放在路邊的電動車儲物格內的有個金色的手機。面對著這突如其來的誘惑,麻某趁著四下無人之際將手機偷走。
原本麻某隻是想將手機賣了弄點錢花花,但發現手機沒有設開機密碼,就抱著僥倖心理打開了被害人季某手機內的支付寶,發現其支付寶已處於登錄狀態,並且其餘額寶內有9萬餘元“鉅款”。對於這樣的“意外驚喜”,麻某通過短信驗證修改支付密碼的方式成功將5萬餘元人民幣轉入自己的支付寶和銀行卡中。之後,麻某立即將該手機丟棄,買了一部4000餘元的新手機,並且吃喝玩樂肆意揮霍。
晚上20時許,季某發現藏在電瓶車儲物格內的手機不見了,於是馬上補回了手機卡。原本對季某來說只是損失了一千餘元的手機,但萬萬沒想到自己支付寶內竟被人轉走5萬餘元,麻某立即報了警。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沒等麻某“瀟灑”多久,警方於次日在杭州火車站將麻某抓獲。
7月3日,寧海縣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將麻某批准逮捕。
檢察官提醒:隨著互聯網消費的發展,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移動支付平臺在人們日常生活中越來越普及。類似於本案的作案手法時有發生。因此提醒廣大市民要注意保管好自身電子支付賬戶的賬號密碼安全,而手機作為最常用的移動支付工具,需設置支付等密碼妥善保管。如果手機不慎丟失,應迅速凍結移動支付賬戶,並通知手機運行商凍結手機號碼,防止不法之徒通過手機短信驗證碼修改支付密碼盜取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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