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宁海讯 手机放于电动车储物格内被盗走,支付宝“钱包”内的5万余元也被盗转……7月3日,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麻某批准逮捕。
6月18日17时许,90后小伙麻某在路上行走时,无意间发现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储物格内的有个金色的手机。面对着这突如其来的诱惑,麻某趁着四下无人之际将手机偷走。
原本麻某只是想将手机卖了弄点钱花花,但发现手机没有设开机密码,就抱着侥幸心理打开了被害人季某手机内的支付宝,发现其支付宝已处于登录状态,并且其余额宝内有9万余元“巨款”。对于这样的“意外惊喜”,麻某通过短信验证修改支付密码的方式成功将5万余元人民币转入自己的支付宝和银行卡中。之后,麻某立即将该手机丢弃,买了一部4000余元的新手机,并且吃喝玩乐肆意挥霍。
晚上20时许,季某发现藏在电瓶车储物格内的手机不见了,于是马上补回了手机卡。原本对季某来说只是损失了一千余元的手机,但万万没想到自己支付宝内竟被人转走5万余元,麻某立即报了警。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没等麻某“潇洒”多久,警方于次日在杭州火车站将麻某抓获。
7月3日,宁海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麻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随着互联网消费的发展,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移动支付平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普及。类似于本案的作案手法时有发生。因此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保管好自身电子支付账户的账号密码安全,而手机作为最常用的移动支付工具,需设置支付等密码妥善保管。如果手机不慎丢失,应迅速冻结移动支付账户,并通知手机运行商冻结手机号码,防止不法之徒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修改支付密码盗取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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