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警方提醒:有人「拍車門」當心是賊「要下手」

駕車外出時,許多人習慣將挎包隨手扔在副駕駛座上,殊不知此舉給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機,駕車人隨意放置挎包的做法可能會給自身造成重大損失。“拍車門”盜竊案均為團伙作案,犯罪分子一般有兩三人,拍車門、拉門、望風、掩護等分工明確,配合密切。作案時,一名犯罪分子拍打駕駛座旁的左前窗玻璃,以“問路”、“車胎沒氣”等藉口轉移開車人的注意力。在其掩護下,另一名同夥伺機拉開右側車門,拎走副駕駛座上的財物。

“拍車門”犯罪分子大多選擇上、下班時間段作案,選擇目標多為防範意識相對薄弱的單身女性司機。作案地點則大多在市區設置交通信號燈的十字路口。此外,犯罪分子還可能以交通肇事或“碰瓷”為由,假裝將被受害人的車輛撞上,在車主下車查看時,另一名犯罪分子拉開車門盜走車內財物。

民警提示駕車人,行車時或是臨時停車時,要將汽車前後車門鎖好,以防不法分子突然拉開車門將車上財物拎走。車窗玻璃不要開太低,特別是遇有陌生人“問路”等情況時,不要將車玻璃全部搖下,攜帶的包袋等財物儘量放在隱蔽處。需要下車時,應將包隨身攜帶或者放置安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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