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先生投訴高速公路

投訴者情況

姓 名 曹先生

電 話15****

地 址 成都市email 15****@qq.com

投訴類別交通工具

投訴對象情況

投訴對象名稱 高速公路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號

聯 系 人辦公室電 話028-85553206

投訴內容(事實 時間、地點、人物及事情起因、發展、結果)

2018年6月29日我開車從龍泉驛區去夾江縣的全程為138km,返回時從木城鎮上高速的全程為170km;而且並不是全程都是高速路段…請看導航截圖圖片。是不是收費存在問題呢?

現有證據2018/6/29的三條etc收費短信截屏圖片;我的車牌照為川a***(新能源車號牌);導航地圖路線圖截圖兩張;為什麼圖片無法上傳呢?我已經從qq郵箱上發給四川消費網並投訴郵件了…

曹先生投诉高速公路
曹先生投诉高速公路
曹先生投诉高速公路

投訴請求請答覆為什麼從夾江縣木城返回龍泉驛全程170km的收費是38.95+33.25元(兩次)?是不是重複收費了?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管理局回覆四川消費網內容如下:

關於中國消費者報四川消費網投訴轉辦函

第0016207期的回覆意見

中國消費者報、四川消費網:

貴單位轉辦的投訴函第0016207期收悉。經認真核實,現將有關意見回覆如下:

一、反映情況

投訴者反映“請答覆為什麼從夾江縣木城返回龍泉驛全程170km的收費是38.95+33.25元(兩次)?是不是重複收費了?”

二、核實及處理情況

(一)核實情況。經廳監控結算中心查詢,投訴者駕駛的川af****(新能源車號牌)共分兩段行駛高速公路。

第一段里程:6月29日16時38分經樂雅木城收費站駛入, 6月29日17時27分從成樂青神收費站駛出。行駛路線為:樂雅高速—資眉高速—成樂高速。第一段總費用為41元,etc車輛折扣後計費38.95元。

第二段里程:6月29日17時28分經成樂青神收費站駛入,6月29日18時23分從成雅成都收費站駛出。行駛路線為:成樂高速—成雅高速。第二段總費用為35元,etc車輛折扣後計費33.25元。

(二)處理情況。綜上所述,車主回程兩段路程共收取費用

38.95+33.25=72.2元。根據系統的查詢信息、車主描述的行駛路徑和收費金額進行比對,etc系統收費無誤,並不存在重複收費的情況。我們已通過電話與投訴者曹毅取得了聯繫,對其進行解釋,車主對解釋表示滿意無異議。

最後,感謝貴單位對四川省高速公路收費的監督!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

2018年7月13日消費者給四川消費網留言:什麼都是他們說了算,都沒有給出科學、合理的解釋。無法接受這樣的解釋。

中國消費者報四川記者站

四川消費網(www.315sc.org)

投訴諮詢qq:12652315

投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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