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 曹先生
电 话15****地 址 成都市email 15****@qq.com
投诉类别交通工具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高速公路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联 系 人办公室电 话028-85553206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2018年6月29日我开车从龙泉驿区去夹江县的全程为138km,返回时从木城镇上高速的全程为170km;而且并不是全程都是高速路段…请看导航截图图片。是不是收费存在问题呢?
现有证据2018/6/29的三条etc收费短信截屏图片;我的车牌照为川a***(新能源车号牌);导航地图路线图截图两张;为什么图片无法上传呢?我已经从qq邮箱上发给四川消费网并投诉邮件了…
投诉请求请答复为什么从夹江县木城返回龙泉驿全程170km的收费是38.95+33.25元(两次)?是不是重复收费了?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中国消费者报四川消费网投诉转办函
第0016207期的回复意见
中国消费者报、四川消费网:
贵单位转办的投诉函第0016207期收悉。经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意见回复如下:
一、反映情况
投诉者反映“请答复为什么从夹江县木城返回龙泉驿全程170km的收费是38.95+33.25元(两次)?是不是重复收费了?”
二、核实及处理情况
(一)核实情况。经厅监控结算中心查询,投诉者驾驶的川af****(新能源车号牌)共分两段行驶高速公路。
第一段里程:6月29日16时38分经乐雅木城收费站驶入, 6月29日17时27分从成乐青神收费站驶出。行驶路线为:乐雅高速—资眉高速—成乐高速。第一段总费用为41元,etc车辆折扣后计费38.95元。
第二段里程:6月29日17时28分经成乐青神收费站驶入,6月29日18时23分从成雅成都收费站驶出。行驶路线为:成乐高速—成雅高速。第二段总费用为35元,etc车辆折扣后计费33.25元。
(二)处理情况。综上所述,车主回程两段路程共收取费用
38.95+33.25=72.2元。根据系统的查询信息、车主描述的行驶路径和收费金额进行比对,etc系统收费无误,并不存在重复收费的情况。我们已通过电话与投诉者曹毅取得了联系,对其进行解释,车主对解释表示满意无异议。
最后,感谢贵单位对四川省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督!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
2018年7月13日消费者给四川消费网留言:什么都是他们说了算,都没有给出科学、合理的解释。无法接受这样的解释。
中国消费者报四川记者站
四川消费网(www.315sc.org)
投诉咨询qq:12652315
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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