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授權傳播,才是行業的理想狀態

音樂授權傳播,才是行業的理想狀態

趙虎:目前沒有一個大概的市場定價,有的歌,原作者可能免費給你,有的可能付出成本高一些。

《綠海副刊》:音樂作品的使用方眾多,作為權利方,如何僅憑一己之力找這麼多使用者維權?目前維權狀況如何?

趙虎:作為權利人,發現未經同意就使用自己作品的情況,應該去維權。總體來說,維權不容易。目前來看,法院判決的被告方支付數額普遍不高,影響權利人的積極性。

《綠海副刊》:作為權利方,目前最大的維權難點在哪裡?

趙虎:維權最大的難點,還是最後的判賠金額不高。畢竟屬於知識產權維權項目,權利人付出的成本相對較高。作為詞曲作者,他們的專業並不在法律,而維權需要專業律師參與,如果判賠金額不高,從經濟利益來講,他們就會覺得不划算,不合適。

《綠海副刊》:有一種觀點認為,從利於作品傳播的角度,不主張維權過度,請問權利人如何在維權和作品傳播方面尋求平衡?

趙劼:我認為不存在尋求二者的平衡。重點是應該建立起音樂人自己的創作團隊,避免單打獨鬥,多諮詢專業律師或者建立自己的維權隊伍。從自我保護做起,而不是依靠社會或者受眾來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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