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李秀成及其《自述》

关于李秀成及其《自述》

关于李秀成及其《自述》

李秀成親供手跡

我所翻譯和研究的版本是1962年臺北世界書局出版的《李秀成親供手跡》,即原稿的影印本,與呂集義先生的《忠王李秀成自述校補本》大致相同,但呂先生抄寫曾家給他看的原稿(可能不是全部)比《親供手跡》少兩千八百字左右。《親供手跡》是用兩色影印的,可以清楚地看出曾國藩所刪除和偷改的詞句。

這本《親供手跡》到手以前,我一直認為李秀成在生前最後幾天的經歷總有什麼解不開的迷題:就是說,根據當前所有的歷史資料,關於李秀成的思想、行動及立場總有些不能瞭解的問題:因此在自述原稿尚未公開揭露之前,對於李秀成的歷史估價就不能下結論。我想在中國也曾有不少人,因為不願意承認—位極出名的太平天國革命英雄會對敵人有如此不頑強的態度,就懷疑曾國藩把《自述》某些“革命”的部分刪去。我當時的看法基本上是這樣。閱讀《親供手跡》之後,我首先感到的確“忠王不忠”。後來,經過進一步考慮分析,我認為這個結論太簡單化而不夠客觀。

关于李秀成及其《自述》

《李秀成自述》是太平天國最重要的內部歷史資料之一,這當然不是說它很完滿地反映和結論太平天國的一切。在我看來《自述》最大的價值:—是它反映李秀成一人當時對於太平天國的看法,二是反映李秀成個人的思想及立場。而且,既然李秀成是太平天國後期最重要的領袖之一,他的思想與立場必然在某些程度上反映太平天國的性質、後期的變化及歷史意義。

在這裡不準備談李秀成的活動及其功過,只要從《自述》中看他被俘後的思想與行動。我在考慮這些問題時總有另一個問題在腦裡,即“李秀成既然如此,對於整個太平天國運動說明什麼?”在我說來這僅僅是問題而已,還沒有得出完滿的解答。

對於任何歷史資料應當首先考查它的來源、產生的情況等等。《自述》當然不是李秀成在一生的黃昏年月安安靜靜地寫的“回憶錄”,而是在天京失守、天王病死、自己被俘時、在敵人的木籠中,為敵人的眼光而寫的。在這樣情況下,李秀成比較強調太平天國的缺點及失敗的因素,而較少“歌頌革命”是很自然的。如果他寫《自述》是因為對敵人有所要求(這問題下邊再談),那麼不“歌頌革命”也不足怪。況且《自述》所述多半是1856年領導集團內訌後的歷史,即李秀成掌握兵權的時期。而這一段顯然是太平天國運動衰落的時期。所以《自述》基本的語調是喪氣的,因而有人說李秀成以消極悲觀的態度汙衊太平天國革命。但是,如果承認太平天國、尤其在領導集團發生內訌後有嚴重的內部問題,就不應該把李秀成這些話認為僅是一個人的“悲痛喪氣”的哀悼而不加以考慮及討論。

李秀成為什麼寫《自述》?我對這個問題有下列的設想:

(一)是因為清官叫他寫。“錄賊供”當然是清官“法庭”的一般手續,而且我們知道龐際雲等審問官因聽不懂忠王的廣西口音讓他手書幾句答語(“忠酋口操土音,語不可解,際雲令其自書”)。

(二)更重要的原因是李秀成顯然想把太平天國“真情”錄下:“今國破被擒,實直一心,將國來歷一一用心,從頭至尾,起止反覆,得失誤國情由”;又寫道:“我主勢已如斯,不得不寫呈……我主欲立朝之來歷,壞國根源素(訴)清,萬不隱避,件件裁清”。

我們當然不知道李秀成寫《自述》時清官是否對他所寫有什麼吩咐或干涉:比如說,他們是否要他著重軍事方面?從其他供詞和自述的內容來看,清方的審問官員主要是要得到軍事方面的詳情:黃生才及陳玉成的供詞完全談軍事。但是我認為李秀成《自述》的內容主要應該是他自己決定的。那麼他為什麼要寫?是不是因為他有一種“歷史觀念”,認為他在前十四年的活動中在歷史舞臺上演出過一個值得未來注意的角色呢?他著重談自己的活動好象證明他的確是這樣想。

但《自述》作為“歌頌革命”的文件實在很淡薄;並沒有說明為什麼成千成萬的窮苦人民願意參加及支持太平天國運動,並沒有替他們訴苦,也沒有表達他們的渴望。《自述》裡只有兩個地方談到這方面:一是“廣西賊盜四起,擾亂城鎮,各居戶多有團練。團練與拜上帝之人兩有分別……各爭自氣,各逞自強。因而逼起”;又說到他自己村莊參加的人“家寒無食,故而從他也”。

現存的供詞,包括幹王自述在內,很少或完全不提太平天國運動的基本政治、經濟和社會背景。這是因為有供詞存在的太平天國領導人員根本不象現代歷史學家要從社會背景等下手研究參加革命的動機而僅僅有“打江山”的立場嗎?或者是因為審問官和錄供的人故意把這樣的材料刪掉或乾脆不記錄下來嗎?李秀成《自述》裡,除上述以外,沒有這樣的材料,所以沒有刪除的必要。

實際上,李秀成很小心地避免得罪曾家兄弟及清朝皇帝,並寫道“恐有違忌字樣亦煩改除”。為了不得罪清官也不用“妖”字;但他經常把“上帝”二字抬格,“天王”、“天命”、“主”等字在《自述》的前半經常抬格,後半較少;但“老中堂”的“老”字、“中丞”的“中”字幾乎一律抬格。李秀成在幾處強調自己“迷迷濛濛而來”及“騎在虎背不得下”之類的話,表示濃厚的宿命思想,但他並沒有完全否定太平天國運動。從《自述》一般的精神及許多具體的詞句來看,他的確是想為太平天國的正義事業來辯護:洪秀全等是“立朝”而不是“造反”、“我天朝之人”並不稱“賊”,“自我天王起義至今兩面交鋒,各在一朝”。

(三)寫《自述》另一個目的是為自己辯護:一方面強調自己被動參加:“自勁(幼)在家為窮民,而圖日食,並不知天王圖國之為來者,數萬之眾願隨。獨非我一人愚蒙”。在某些方面,這種被動的思想與他的革命活動及其速升為高級領導的實事是互相矛盾的。另一方面,他強調自己屢次勸洪秀全擇賢修政等,這等於暗示說“如果天王肯聽我的話就不會亡國”。同時他對於自己以本位主義式的活動對太平天國的團結所起的破壞作用卻一句不提。

(四)另一個目的是比較引起爭論的:就是為“乞活”而寫的可能性。據我知道李秀成在被俘後從來沒有直接地“乞命”,只曾在《自述》中勸“老中堂……奉請……肯赦此(兩)粵之人,甚為美甚”。

“乞活”說首先是根據趙烈文日記,見了李秀成之後所記“言次有乞活之意”。曾國藩在安慶出版的《李秀成供》刻本批記中也寫道李秀成“宛轉求生”。李秀成和曾國藩談話時是否曾要求“赦命”,我們當然無法知道;但在我看來曾國藩的話不見得可靠。因為他很可能認為“李酋”“宛轉求生”正是清廷所歡喜的消息。趙烈文的話也不能完全相信。因為據《能靜居士日記》,趙問:“汝今計安出?曰:死耳。顧至江右者皆舊部,得以尺書遣散之,免戕賊彼此之命,則瞑目無憾。”——此語看不出什麼乞活之意。

但比較有力的證據是:(一)《自述》中說“先忠於秦亦丈夫信義,楚肯容人,亦而死報”(但其含意不能說完全不模糊);(二)李秀成所提出的“招降十要”只有他自己生存才能實行,而且,如果成功亦有“以功赦命”的可能性,而李秀成可能象韋志俊“得回家之樂”。但李秀成當然知道韋志俊“得回家之樂”是因為他用兵力幫助敵人鎮壓革命,而沒有理由說李秀成願意如此做。何況曾國藩並不是象“勝小孩兒”那樣無用,他知道招降“賊目”的危險性,尤其招降李秀成那樣威風的人。

再者,太平天國幾乎完全被鎮壓下去,再沒有招降“賊目”的必要,尤其是已被俘的“賊目”。我想李秀成一定知道“赦命”的可能性的確不大。另外,我們可以從英國政府翻譯官阿拉巴斯德紀錄訪問李秀成在監獄裡的情況,看出他當時的情緒:

“我不願打擾他便靜靜地進去,但某人招呼他,他就轉頭,遂站起來,用我的姓名向我祝賀。這時我不得不說幾句,故只問他是否對我有什麼要求。他回答說他唯一的希望於天。說此話好象幾乎以快樂的聲調,使我無意之中同情他。”(英國外交部檔案Fo.17/412,1864)

李秀成對趙烈文的“死耳”和對曾國荃野蠻行為的態度,都表明他對自己的生存並沒有什麼幻想。在《自述》末段也寫道“死而足願、歡樂歸陰”,而根據趙烈文記載他在刑場“復作絕命詞十句……遂就誅”。當然,這些記載不能做鐵的證明,但我總認為,忠王在世最後幾天所寫並不是以“乞命”為動機。

(四)《自述》中“招降十要”是批評李秀成最嚴重的一點。雖然李秀成與趙烈文談話中曾提至這個問題,在《自述》中只是在中部(即第35頁前,共有74頁)才提出。因此我認為提出招降的計畫並不是拿筆寫《自述》的目的。可能是“幼主”、洪仁\等無消息,革命再興起的希望減少的情況下才提出的。

曾有人說:提出招降是為了瓦解革命,或為了得功乞恩赦命,或者是為了欺騙曾國藩:李秀成自己說是為了“我兵數十萬在外亂壞世民,我不能衛”,是為了“保民”,為了“赦兩廣之人勿殺,給票(令)其回,或散作生意”。

我認為他的目的實在如他所述;他這些目的不僅是符合於忠王的性格,符合於他的忠君思想,而且符合於他當時的情緒。連清方記載也不得不承認忠王是較仁慈的人——“人甚和氣”(趙烈文兄弟之語),“假仁假義,慈愛軍民”(湯氏輯《鰍聞日記》)。英人呤利說:“我曾經屢次見到忠王在國人中間享有極高的聲望,我們每次過一地,人民全都夾道歡迎他的到來。我曾問過許多人,他們眾口一辭地說忠王是一個善良公正的人。他尊重並保護最微賤的農民的權利。太平軍首領大都為百姓所擁戴,也有少數為百姓所不喜。所有太平軍首領都被認為比清軍好得多。可是沒有一個太平軍首領象忠王這樣為百姓所熱愛”。

既然在李秀成的思想中忠君忠友的成分好象比忠於太平天國更重要,那麼,當他認為太平天國運動遇到不可挽救的失敗時,企圖以解散舊部避免繼續流血(甚至附帶地保護自己生命),的確是很可能的,而且符合於他的性格。是不是應當這樣解散太平隊伍,應該諂媚曾國藩曾國荃與清帝以達到目的,卻是另一個問題。

《自述》最大的歷史價值之一,在我看來,是在它說明李秀成的思想及其對太平天國運動的態度。他到底“忠不忠”?除了《自述》所供應的資料以外,幾乎沒有理由懷疑李秀成不是完全忠於太平天國。相反地,他從兵士升到最高軍事領導地位,封“忠王”,他的戰績和保幼主出京等事都證明他是一生忠於太平天國的。但是,從《自述》可以看出來,事情並不是這樣簡單。李秀成寫《自述》時可能是誇大些他與天王之間的意見分歧。但兩人之間曾有過嚴重的意見衝突,這是完全可信的。內訌之後,一人掌握兵權而不引起天王的懷疑大概是很不容易的(他的兵權當然也起著保護李秀成的作用)。據《自述》這些意見分歧多半是在政治範圍之內,而根據其他歷史資料考查洪秀全的性格及作風,這也可信(卻不見得沒有其他原因)。沒有這樣的意見衝突卻是不可能的,因為李秀成有實際的行政與軍事責任,而洪秀全深信自己為“奉上帝聖旨,天兄耶穌聖旨下凡作天下萬國獨一真主”,的確是高高在上、脫離群眾、脫離現實的人。忠王在《自述》強調甚至誇大這—點,主要是因為他感到委屈,他的意見被拒絕以致“國破被擒”;這可以說是自己辯護,也可以說是個人英雄主義,卻不能說是不忠於太平天國,他並沒有叛變。

他雖然是廣西人,投降的機會不是沒有:“不忠早亦他走”。當趙烈文問他“何不早降?曰:朋友之義,尚不可渝。何況受其爵位”。《自述》中說“深情有義,肯報古過情者不亡(忘)。既為其臣”。天王死後,李秀成以為他的忠君責任就應當繼承在“幼主”身上:“我受過其思,不得不忠,盡心而救天王這點骨血,是盡我愚忠”,而盡忠於“幼主”終使自己被俘。雖然忠,我們根據《自述》知道他並不是完全不動搖。他“如騎虎背不得下”,作為廣西人“下虎”比繼續“騎在虎背”更加危險。只有他願意幫敵人打革命軍才有保身的可能,而說他願意走童容海的道路是沒有根據的。宋永祺之案不能證明李秀成自己是在協商投降,因為在此案中他好象不是主動者。如果宋永祺或其他人已經與清方談判過忠王投降問題,在清方檔案中應該有記載。趙烈文日記(四月二十七日)中記載“中丞來,見示城賊傅振綱與陳舫仙密啟,大旨言城中秉政之人,已生疑心,甚為防範、其事欲須少緩云云。先是有湘鄉人胡恍喜與傅為親家,傅偽封列王……其人在忠賊名下頗信任,於二三月間通信陳舫仙處,欲獻城出降。微探其旨,似忠賊亦有異志”。推測“忠賊亦有異志”決不證明李秀成與這“獻城計”有直接的關係。但是已經有過忠王想變節的謠言,而郜永寬的兒子曾告訴戈登忠王有意投降(戈登致母親信,1864年2月)。李秀成與李昭壽投降後繼續有來往,衛護陳得風、郜永寬等叛王亦是動搖的現象。

很顯然、李秀成有濃厚的忠君思想及報恩思想,而不能簡單地說這就等於忠於革命。單從《自述》看來李秀成對太平天國運動和思想缺乏深刻的認識和積極性。太平天國的宗教思想尤其重要,因為群眾抗清決心以及要求平等公平的思想和太平天國某些社會改革政策,多是以宗教思想來表達。拜上帝會的宗教意識首先團結了反清的骨幹分子,加強了他們的信心,也起了鼓勵群眾的作用。他們良好的紀律,兄弟性的團結,他們樸素的道德,雖起源於農村社會和抗義的傳統,都由拜上帝會的宗教思想所加強。有了這樣的思想武器,太平軍的作風、精神及道德對於群眾有相當大的吸引力。但從《自述》看來,李秀成卻對於太平天國的宗教意識好象沒有什麼興趣;他講得很少:“自拜上之後,秋毫不敢有犯,一味虔信”。除此以外只有一個地方提到宗教思想,即批評天王“靠實於天,不肯信人”。李秀成被審問時並說幹王所編各書“皆不屑看也”;在忠王現存的各示諭等文件中,除了回信英國教士艾約瑟之外,很少提到宗教方面。另一位外國教士也曾說李秀成談話中對於基督教沒有表示很大的興趣。這是不是因為忠王比其他領袖,甚至比天王有更高明的政治思想認識,超過了“宗教外衣”,看穿了宗教迷信呢?我以為不然。但是李秀成在《自述》裡故意不談“異端”怕曾國藩見怪,這當然是可能的。

《自述》裡也沒有直接反滿或反對清朝的話,而原因絕不僅是忠王怕得罪曾國藩。我認為沒有理由否認李秀成曾經常對滿清官員寬待:《自述》裡有這樣的證據:比如對趙景賢,米興朝和林福祥的寬待;這大概是實事,而李秀成寬待被俘清官和禮待清官死屍,絕不會是他為了準備投降先給自已寫保險籤而做。何況寬厚政策與幹王所公佈的《誅妖檄文》的精神相符合;文中有這樣的詞句:“宣諭天下軍民官紳士庶人等……然從前爾等官兵為妖所用,本系被其迫脅,原難深罪……”,“亦皆是天父之子女”,“……奮興有志,共成後日功名”,“三五年間俱是開國勳臣,那時分茅裂土,衣錦榮歸,閭里輝煌,方不負大丈夫建功立業之志……切勿以曾為妖韃之官兵,自懷疑畏,裹足而不前”。

有不少人曾批評過李秀成在江浙地區對敵人“招降納叛”的政策,以為不是瓦解敵人而是瓦解革命。不戰而取勝在原則上當然不是錯的,但在具體情況下其結果的好壞決定了對投降後的敵人採取什麼措施。在李秀成所統制的區域裡“招降納叛”的後果當然不好,具體情況不必敘述;但是,如果說“招降”政策是李秀成一人的錯誤,而不是太平天國後期的一般政策,那就不符合實事。《誅妖檄文》的路線全是“招降納叛”的精神。而太平天國後期的衰落之重要原因之一正是沒有很好地改造教育叛軍。

農民群眾迫切要求生存,要求平等公平,要求和可恨的貪官算帳是其擁護及參加大平天國運動的有力動機。這些要求及渴望多少反映在《天朝出市制度》及其他改革性的政策。但《田畝制度》無論在前期或在後期總沒有執行。1860年後在江浙的地政不見得與其他地區有基本上的區別。

李秀成的忠君思想及其對太平天國樸素的革命精神缺乏深刻的信心和熱情,便決定他被俘後的情緒及行為。他和趙烈文談話的表示,在審問中的態度和整個《自述》的語氣都證明他認為革命已經失敗了而沒有挽救的可能。這當然是他主觀的看法,但是我們以百多年後的眼光來看就不能完全否認這個看法大體上是符合實事的。太平天國在1864年夏並不是處在臨時的軍事危機中。而已經早進入衰落時期;在兩年內童容海、駱國忠、古隆賢、郜永寬、汪安鈞、周文佳、鄧光明等人都背叛;1862年冬,雖統二十多萬軍隊,李秀成不能解圍天京,何況那時湘軍只有三萬兵而“軍中疾病孔長,摧折我精銳幾有三成,存者不過七成,又將有四、萬成久病不痊者”,1863年忠王西征也失敗。這都是相當嚴重的衰落病症。李秀成開始寫《自述》時已經失去他的根據地,天京也失守,天王已死而自已被俘;“幼主”洪天貴福,如果得脫,是不是可做挽救革命的焦點呢?“十六歲幼童,自幼至長並未奇(騎)過馬,又未受過驚慌”,“……幼主果能到外,再有別樣善謀,又再計效(較),此人必不能有了”。李秀成親自把戰馬交給“幼主”,而不久與其他太平軍無意分離,都證明這一批數千人的軍隊,在闖出城後就各求生路而不顧領導者的安全;故忠王以為“幼主”不會得脫是很自然。萬一得脫,洪天貴福真有能力代替天王嗎?趙烈文在審問忠王時問“三、五年前已見幼主下詔,此何禮也?曰:使之習事也”;但洪天貴福在供詞中說:“朝事都是幹王掌管,兵權都是忠王掌管,所下詔旨,都是他們做現成了叫我寫的”。很顯然,洪天貴福是一個毫無經驗,毫無政治認識的寵壞孩子,被俘後在臨近劊子手的刑刀時卻幼稚地說“廣東地方不好,我也不願回去了,我只願跟唐老爺到湖南讀書,想進秀才”。李秀成低估“幼主”,在我看來,絕不是為欺騙曾國藩。

在《自述》最後一頁李秀成提醒清方“要防鬼反為先”;這一警告雖然完全正確,而表示忠王的政治意識與愛國精神,卻因為在最後才提出,好象附語似的,而且只是提出買洋炮之類的意見,我們決不能說勸告曾國藩反抗帝國主義是李秀成寫《自述》的主要目的之一。

由於忠君思想,宿命思想,愛民情操及實際情況(即天王已死,天京失守,幼主、幹王無信,自己被俘),李秀成在生最後幾天很顯然以為革命既然已經失敗了,自己死前最後的責任只能是勸敵人允許他想盡一切辦法解散太平天國的殘軍(無論是真情與否),避免繼續流血,避免“內亂外患”。這難道是很可恥的想法及行為嗎?按著馬克思主義的理論,農民起義在社會沒有發展新的生產力與生產關係之前,沒有新式政黨的領導,總是要失敗。沒有這樣的社會及政治條件,農民戰爭必定傳染著忠君思想、宿命思想、狹隘的愛民情操、狹隘的政治觀點、個人英雄主義、本位主義等侷限性。

那麼,為什麼要求一個農民戰爭的軍事領袖超越歷史條件及階級條件?評價李秀成的討論中曾有不少人提到歷史與階級侷限性:戚本禹曾經這樣說:如果李秀成的思想及行為是由於侷限性而產生,那麼為什麼其他的太平天國領袖,在同樣的情況下沒有同樣的表示?有人提起陳玉成,而曾有推倒忠王抬高英王的傾向。李晴先生在《歷史研究》l979年第一期的論文中已經提到兩點關於英王被俘前後不及英雄資格的實事。在我看來,陳玉成與李秀成同樣是犯過只顧自己根據地不顧全面的錯誤,而英王被俘基本上是這個錯誤的後果。

據“刀口餘生”《被擄紀略》記載:“英王常雲:如得汴京,黃河以南大江以北,實可獨當一面”,並說當苗沛霖提出與英王共攻汴京時,旁人說苗不可靠,英王卻不聽。在寬待清官方面有下述一事:英王生擒安徽巡撫李孟群“卑禮勸降”,但李孟群“會陳邀共食,逐碗擊之。”英王才把他殺死。英王被俘後,拉到清官面前開口就詛罵,這顯然與李秀成的態度不同。但應該指出,李秀成是落到曾國藩的手中,而且無論後人對曾國藩的評價如何,他不能跟屢次被英王打敗的無能的滿族貪官勝保比較。陳玉成也有供詞,但僅僅是審問記錄而已,並且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審問官沒有把英王的話全部記下來,但其中“我受天朝聖恩,不能投降”這一句大概可信,而與李秀成的報恩思想差不多。

再看“刀鋸斧鉞我一人受之,與眾無干”這一句,也和李秀成欲保護部下軍隊的態度相同。況且在陳玉成被俘後,他的親兵三千“皆降於沛霖為致死力”。本來一個高級領導人的親兵應當是最有覺悟、最有鍛鍊的兵士,他們這樣投降“龍勝幫龍虎勝幫虎”的“無賴小人”苗沛霖,在最低程度上是表示嚴重的、狹隘的忠君思想。

也曾有人拿洪仁\與忠王比較。的確,洪仁\在自述中並沒有表示悔過贖罪的思想,卻自稱“本藩”,稱敵為“妖”;但是全文為自己辯護的口氣很濃厚,宗教色彩也很濃厚,並強調說太平天國“凡有攻仗皆有天助神奇”。洪仁\雖提到文天祥卻沒有提其抗元,而只說他“亦知人臣之分當如此,非不知人力之難於天抗也……至於得失生死,付之於天”。這總是宿命論而已,與李秀成沒有什麼大差別。洪仁\也有忠君思想:“我主恩加疊疊,念予苦志求名……特加殊封。予自受以來,亦只宜竭力效忠,以報知遇之恩”。

至於賴文光的自述,的確充滿“君子”口氣,也表示濃厚的忠君思想:“……不得已勉強從事,竭盡人臣之忱,以聽天命……天不佑我,至於今日,夫復何言?古之君子,國敗家亡,君辱臣死,大義昭然,今予軍心自亂,實天敗於予,又何惜哉?惟一死,以報國家,以全臣節……。”這也是很顯明的忠君及宿命思想,與李秀成沒有什麼兩樣。當然應該承認賴文光自述是尊嚴動人的文件,但絕不能說是滿有農民革命精神的革命宣言。

太平天國,正象其他農民戰爭所產生的政權一樣,從來沒有,也不可能很好地反映及滿足群眾模糊而不集中的,卻客觀上革命的渴望,尤其是當農民起義者企圖超過區域性的範圍而在全國建立一種代替當權封建統治的新政權,擔負全國的行政,特別是其財政(即賦稅)的一切。起義的領導人物得到政權或軍權所給予他們的光輝和威風之後經常享受到較好的、甚至奢侈的生活,而在報恩君主時卻忘記自己的來歷及原有的樸素的革命精神。千百年的宿命思想傳統使得這種人萬一失敗被俘,便感到其運動及自己的遭遇的確是“天”和“命”對他們原以為是“正義”的事業下最終的譴責——“天敗於予,又何借哉”!

一個農民起義領袖的革命精神當然不能單從他被俘後對敵人頑強不屈的程度來衡量。敵人的審問庭並不象某些現代的公開的法庭一樣:有來自各地的新聞記者在場,可做頑強對抗的革命宣傳講臺。嚴格的說來,向敵人提供,從某種意義上講,是等於與敵人合作的行為:提供自己名字是承認敵人有知道其名字的權力,提供革命經過是承認敵人有權力知道其經過。提供的目的可能是為了把“真情”傳下去,為了自己在歷史上的名譽及威風而述,但這也表示提供的人對敵人起碼有點信任,肯把“真情”留下而不毀滅,不然提供只能是為自己辯護而已。敵人當然不會讓革命宣言傳出去,而今天不存在一件真正的“歌頌革命”的供詞可能也有這個原因。象長槍會首領焦桂昌、王貫一那樣頑強詞句:“我們同會之人,現在尚有二萬餘人,萬不甘心投順,終久必來報仇,且看日後如何結局就是了。我們死也不屈”,的確少見於現存供詞中。一定也曾有過不少類似的頑強詞句而敵人不錄,但極大多數的,無名的英雄是“除了鎖鏈無所可失去”的,不考慮自己威風及名譽的,無可為自己辯護的機會而犧性在敵人的刑刀下。

太平天國領袖被俘後對敵的態度由許多主觀及客觀的因素所決定。一般說來我們無法知道他們在敵人面的的表示如何,而且他們所說的話那是經過敵人的手——或錄,或不錄,或歪曲。至於李秀成《自述》,我相信我們今天所能細查的《手跡》的確是他親手寫的,而看不出什麼重要的、決定性的遺漏,但忠王被俘所講、所想,我們當然無法全知。《自述》由於喪氣的情緒顯然不能代表他十四年革命鬥爭中的思想及精神。反過來說,《自述》所表達的李秀成不能說與英雄的忠王無關。

如果採取既不飾美又不抹煞的科學的歷史唯物觀點來評價李秀成及其《自述》,最突出而最有價值的結論必定是屬於侷限性。如果這樣的侷限性不僅是他一人特有的,那麼應當進一步分析研究太平天國的侷限性。在我看來,整個太平天國侷限性的概括現象是其政權制度,包括一般的,尤其是高級領導人員在內。由於客觀的因素就沒有,也不可能真正的代表太平天國運動的理想:即千百萬窮苦農民為了生存,為平等公平的渴望而犧牲的精神。

一九七九年四月三十一日初稿 十月二十三日修改 (本文系作者本人用中文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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