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老賣老,勿以老失德……
5月22日早9:30分左右,玉泉東路口,公交21路陝D921??(黃)欲離站出港。由於司機操作不當,一位下車的老太太右腿被門夾住。就在老太太大聲呼叫並指責司機之時,旁邊一位老爺子義憤填膺,衝上前去揪住司機領口,將他爆揍一頓。身邊乘客急忙勸和拉架,勸老爺子不要打人,這是違法行為。老頭振振有詞:我已七十多歲,就是打人了,違法了。公安機關也不敢拘留七十歲的老人。
隨後公安110出警,平息事態。據瞭解,老頭與老太並與任何關係,素不相識。他只是處於義氣,伸手幫忙而已。
公交出行,難免與乘客有矛盾摩擦,這是極為平常現象。老頭伸手揮拳,出來攪局,讓平常事情急速惡化,很不理智。倚老賣老,藐視法律法規,則是一種失德。
人或將老,只是生理現象。老至老矣,並非老有所榮,老為不尊。聯想近年來,老人在社會上的種種奇態表現,令人憂慮。
一說公共場合,大聲喧譁,接打電話,聲驚四座,震耳欲聾。
二說公交高峰,搶佔座位,不顧身老力衰,奮力擁擠。與上班族,學生爭奪時間。
三說出國旅遊,飯店爭吵,謾罵空姐,斥責飯菜不佳。
四說夜深之時,依舊開著高音喇叭跳廣場舞,影響學生復課,鄰居休息。
社會文明,人人有責。社會公德,老少皆宜。老是年紀所致,不是優勢再生。道德觀念,從一而終。就像上述老爺子,老已老也,而脾性照舊,路見不平,出手相救。問題是,救則有理,不能違反社會公德。更不能以自己年過七旬,抗拒法規。
我或將至老,你或者已老。老有自尊,不能失德。失德之為,眾人唾棄,社會不容。
當戒之!
2018.05.22. 心情素描,咸陽秦都。
作者 梁宏選,咸陽人,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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