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到底是農民的福利還是祖傳固有財產?

盜德高點


宅基地到底是農民的福利還是祖傳固有財產?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民的福利,而不是祖傳的固有財產。

在憲法,土管法,宅基地管理辦法,物權法和城鄉規劃法中都有具體條文的規定。

憲法第十條規定,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也屬於集體所有。

第十條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土管法第八條也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八條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農村的宅基地,是合法使用的或者依法批准的集體土地。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於建造住宅(包括附屬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體所有土地。

其中,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也規定,農村村民建造住宅要依法審批,個人只有使用權,未經批准不得私自轉讓、出租。

第七條 農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擴建、移建、拆建)應當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報批手續;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還應分別取得有關部門的許可或同意。
第八條 農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實施村鎮規劃進行舊村、舊城改造需要調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應當服從。

說到這兒,大家應該明白了。宅基地到底是農民的福利還是祖傳固有財產?這個問題的歸屬答案就是農村宅基地是農民的福利而不是祖傳的固有財產了。

法律有明文規定的,就依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則對待就好,至於不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參詳一下就好。

至於有人說農村宅基地是農民祖輩積累下來的財產的問題,可以當做學術問題來討論即可,做不得真的。

至於農民對宅基地的佔有使用,屬於用益物權,在物權法中是有體現的。我們可以稱農村的宅基地為不動產權,但不是土地所有權。是不動產用益物權的所有權,可以依法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

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同時,對農村宅基地可以依法徵收,同時給與被徵收農民生活生存保障。

第四十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有些農村人會認為,我的宅基地和房屋是祖傳下來的,宅基地和房屋都是我的,是可以時代相傳和繼承的。但是在現行法律規定中,農村宅基地都是屬於村集體所有的。這個必須明確,土地集體所有。至於祖傳的房產宅基地,可以依法獲得頒證,就是這個不動產權證或者農村宅基地房權證,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農民妹子一枝花


我看還是由我來解答這個問題吧,實際上這個問題我們應該要實事求是的去看待,應該深入實際地,真實地,表明自己的思想觀點才對,不能只是片面地要求統一而論。

在回答這個問題時也許會有不少人馬上就會回答說,“農村的土地是集體的土地”,態度堅決,觀點明確。同時也有人會反駁說:“農村土地根本就是自己固有的,是祖輩們遺留下來的,怎麼會成了集體的土地呢?”

對此,這個問題爭議性還很大,那麼農村的土地到底是集體的,還是原農民固有的呢?其實這並不矛盾,這個問題我是這麼看的,[集體的土地]與[國家的土地],這只不過是兩種土地性別的劃分,不過是[兩種說法]不同而已。

其實[包括][集體土地],己然都是[國家]的土地這不容置疑。但是,請看這裡的但是很重要哦!但是關鍵要看[使用權人]是誰了,是誰所[擁有][土地]的權力人了,這才是至關重要的。

哪怕你是集體成員,哪怕你是集體土地,哪怕你是國有土地,哪怕你是中國國民,根本就沒有屬於你自己的一片土地,沒有屬於你自己的一間房屋也是白搭,土地的歸屬對你又有何作用?就這麼簡單。

所以說:不管是[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只要是在國家土地上建築房屋的所得,都有兩個渠道,那就是〈1〉,單位集體所分配給你的,〈2〉,就是自己花錢購買來的,期間不管和渠道而來,在這一點上國家是有明文規定的,是受國家保護的。

只要你是房屋的主人,只要你是中國公民,是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力,這才是問題之關鍵所在。

至於他到底是屬於什麼性質?到底該叫什麼,我看都無關緊要。

[不同觀點見解歡迎與白雪姐姐共同探討]



白雪姐姐


宅基地到底是農民的福利還是祖傳固有的財產呢?宅基地是國家對農民的一項優惠和福利;宅基地的所有權是屬於集體所有,農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權。

一 ,只要是農村戶口,到了18週歲,如果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都可以申請。宅基地的申請條件:



1,必須是農村戶口。

2,孩子結婚,沒有地方建房,需要申請宅基地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3,農民居住的宅基地的面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宅基地標準面積的,也可以申請宅基地。

4,回鄉落戶的復原軍人、退休職工,港澳同胞等,想在農村老家蓋房,沒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二,國家為了照顧農民,雖然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但是現在在農村拆遷過程中,宅基地置換房,也都歸農民所有。

三,宅基地雖然使用權歸農民所有,但是宅基地不能繼承,農民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農民繼承了父母的房屋,也就一併繼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權。父母的房屋一旦自然消亡後,宅基地會由村集體收回。

綜上所述,宅基地不是農民的祖傳財產,是國家對農民的優惠和福利。一旦失去農民身份,就不會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說白了,就是不是農民了,你就不能申請宅基地和擁有宅基地使用權了。

朋友們如何看待農村宅基地的問題呢?評論區隨意發表自己的意見和觀點。


幽默梅花


宅基地到底是農民的福利還是祖傳固有的財產?



這問題提的有點那啥了,宅基地既不是農民的福利,也不是祖傳固有的財產,而是農民的權益,如果非要從二者挑選一個答案,那就權當是祖傳的財產吧!

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村集體,只有農民家庭成員到了一定法定年齡,符合申請條件的人,才能申請宅基地,用於建房蓋屋,成家立業,遮風避雨。



由於宅基地的特殊性,地隨屋走,表面上看,宅基地似乎歸農民所有,其實沒有了地上建築物,宅基地就無償歸集體。

對於宅基地拆遷補償費用不同,並不是宅基地值錢,而是位置值錢,偏遠山區宅地地可以說成了“鬼村”,無人問津;對於發達地區宅基地,尤其是城中村的宅基地,可謂一夜暴富。從這方面講,似乎是宅基地是祖宗留下的財產,但房子拆沒了,宅基地拍賣的錢不再歸農民,而是由集體統一安排。



所以宅基地不是什麼福利待遇,也不是什麼祖宗留下來的資產,而是農民的一項權益,只是有個安身的地方。


宗元


宅基地到底是農民的福利還是祖傳固有財產?這個問題,跟兩者都是有關係的。

在農村,根據“地隨宅走”的原則,也就是宅基地隨農民的房子是一起的。農民在建造房子的時候,往往在自家的宅基地上翻建,在宅基地確權的過程中,往往也會確權給農民,這就給很多農民一個假象,即宅基地是農民的祖傳固有財產。

但是,之前的某些零星報道卻否定了這一觀點。例如:曾經溥儀去故宮參觀時,卻要買了門票方能進去,曾經有喬家大院裡生活的後人,為了回家瞻仰祖先,卻還是要買了門票方能進去。從這些事情中可以看出,宅基地跟祖上沒有多大的關係,宅基地是國有資產。

宅基地作為農民的福利這個一點也不假,但是有條件的。只有戶口在村集體中的農民,才能享受到村集體的宅基地福利。當農民的戶口遷出農村後,或農民在城市裡買了房子後,要想再在農村裡申請使用宅基地是非常困難的。


週記微農


問的問題沒有什麼水平,反問: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和藍田袁人他們的挖的洞是哪個國家的呢?中國農民不就是這樣祖宗留下來的山洞,後來蓋房子。是先有家還是先有國呢?當然是家了,有些村莊都是自有人類就存在,和歷代政府沒有半點關係,因為哪個時候就沒有國家,更不存在政府了。


世紀之歌


一個個個體組成才能集成集體,宅基地是農民家族每個家庭成員共有的生存地方,該屬於家族的每一個人和每個人的後代,不能用任何藉口剝奪他們繼承的權利,該按家族聯產承包責任田的時候已劃分宅基地給予確權不動搖,才能讓農民吃定心丸,下血本打理好自己的田地和生活宅基地,未經許可擅自擴大宅基地的,要堅決予以拆除


怒放的生命162363834


謝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規定,農民的宅基地不是個人祖傳的固定資產。土地是屬於國家的,只是農民有權享受這個待遇。不過祖輩分的宅基地,下一代可以繼續使用,就是全家都進城了,老宅子還繼續保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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