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大殺器「償二代」要升級,保險公司還想「鑽空子」?難!

保險業大殺器“償二代”要升級,保險公司還想“鑽空子”?難!

中國風險導向償付能力體系(C-ROSS,下稱“償二代”)在正式運行了一年零九個月之後,馬上就要進入二期工程階段啦!

償付能力監管是保險業監管的核心。所謂償付能力是保險公司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能力,是衡量其經營的穩健性和可持續性的重要指標。

“償二代”五年小史

我國保險業第一代償付能力監管標準(下稱“償一代”)始建於2003年。隨著保險業的發展,以規模為導向的“償一代”已無法滿足監管的需要。

2012年3月,保監會發布《中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建設規劃》,啟動“償二代”建設工程。

2015年2月,保監會發布償二代主幹技術標準共17項監管規則並試運行,進入新舊體系並行的過渡期。

2016年1月起,“償二代”開始正式實施。保險機構按季對外公開披露償付能力報告。

“償二代”出臺後,初步形成了“償二代”與歐盟償付能力體系、美國風險資本制度(RBC)模式“三足鼎立”格局。

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AIS)在全球保險資本標準(ICS)中為中國單獨增加了分組和相應的風險因子,這是國際保險監管規則首次明確體現中國標準。

突破了傳統監管體系限於微觀審慎領域的侷限,對保險業宏觀審慎監管進行了積極探索,正是“償二代”的創新之一。

保監會財會部(償付能力監管部)主任趙宇龍曾對筆者談到,“償二代”的一個重要歷史使命是改變保險業的價值觀,樹立“以價值為中心”的行業理念。過去,“償一代”的歷史貢獻是在保險公司最初“規模至上”的經營中注入了考慮資本成本的“效益為先”的理念,“償二代”則進一步注入了“風險”因素,即通過風險對利潤的平衡來達到價值的創造,來確保可持續發展。通過風險指標制衡保險公司對利潤的衝動,促使公司從以利潤為中心轉向以價值為中心。

從“償二代”一年的實踐效果來看,高歌猛進的激進型公司的償付能力壓力明顯高於行業平均水平。

在“償二代”試運行初期,全行業償付能力不達標的公司有13家,高於“償一代”下的2家。

2016年末季度償付能力數據和風險綜合評級結果則顯示,162家保險公司中,風險較高的C類公司和D類公司分別為1家和2家,合計佔比2%。截至2016年底,僅有2家壽險公司(中法人壽、新光海航人壽)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未達到100%的監管要求。

2017年8月,保監會召開的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第三十九次工作會議顯示,二季度末,保險業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235%,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20%。其中,財產險公司、人身險公司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53%和229%。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環比上升的保險公司達到66家,較上季度增加27家。

全行業實際資本3.4萬億元,較上季度末增加320億元,綜合償付能力溢額達到2萬億元,較一季度增加4.1億元。

被納入二季度的風險綜合評級的評估範圍的保險公司中,A類公司和B類公司佔絕大多數,C類公司有2家(誠泰財險、弘康人壽),D類公司有3家(中法人壽、新光海航人壽、浙商財險)。

從監管效果來看,風險導向的“償二代”比規模導向的“償一代”能夠更好地區分保險市場上的“好孩子”和“壞孩子”。“放開前端”是踩油門,“管住後端”的“償二代”則是“踩剎車”。

“償二代”二期“工程圖”

經過一年半的運行,根據不斷湧現的新情況新現象和新問題,以及新的國家意志、監管意圖和市場意願,同時也是償二代自身邏輯的演化,保監會啟動了“償二代”二期工程。

此外,由於“償二代”制定時所依據的數據來自過去十年的歷史數據,近年來的新數據亦需滾動進來,以更好地體現當前市場的風險狀況。

針對新興市場發展速度快、風險變化快的實際,“償二代”預留了必要的接口,以便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在不影響整體框架的情況下,完善監管要求,具有較強的適應性和動態性。

【總體目標】

一、堅持風險導向,提高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的風險針對性,進一步擴大風險覆蓋面,提高風險計量的科學性和風險管理的有效性,更加及時、恰當地反映保險業償付能力狀況和風險變化情況;

二、堅持問題導向,治亂象,降槓桿,強執行,從嚴從實加強資本約束,加大監管政策傳導力度,提高保險業風險管理水平和風險抵禦能力;

三、堅持開放導向,積極向國際審慎監管規則和金融治理體系提供中國經驗和中國方案,不斷加強國內監管合作與國際監管合作,防範跨市場、跨領域、跨地區交叉性金融風險;

四、堅持前瞻導向,密切跟蹤金融科技發展新趨勢,不斷提高監管科技水平,研究探索新科技條件下保險業審慎監管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工具。

【三大任務】

一、完善監管規則

包括15項具體任務:

劃重點:

重點解決當前存在保險公司資本不實、關聯交易複雜、資產不實、多層嵌套導致底層資產不清、產品不透明、非理性舉牌問題、局部流動性風險突出、保障功能發揮不足等問題和制度漏洞;

調整實際資本的評估基礎和範圍,統籌表內表外的資產負債,對符合條件的長期股權投資等資產實施穿透性評估,修訂完善資本的定義;

制定保險集團審慎監管的實施細則;

研究制定相互制保險組織、自保公司等的償付能力監管細則,構建適應新型保險組織性質和特點的審慎監管規則和機制;

研究和探索在資本計量中引入調控性特徵因子;

修正股票、長期股權投資風險因子,修正房地產價格風險最低資本標準,明確港股通、同業存單等新投資品種的最低資本標準;

重點對健康險、車險、農險、信用保證保險等險種的最低資本要求進行校準更新;

規範再保險尤其是財務再保險、轉分保的償付能力計量和評估;

完善信用風險最低資本標準,校準風險因子,校準和更新各類信用風險之間的相關係數,增設對集中度風險的資本要求;

調整設計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體系,提高流動性風險指標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及時性;

完善償二代第三支柱監管規則,進一步增強透明度,培育和加強市場約束機制。

二、健全運行機制

包括6項具體任務:

劃重點:

*建立常態化、多元化的償付能力數據真實性檢查制度,重點對資本不實、資產不實、準備金評估不實、風險綜合評級基礎數據不實、信息披露不實等侵蝕償付能力數據基礎的問題嚴查重處。

*逐步建立多維、立體、開放的償付能力風險分析監測體系。

*跟蹤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金融科技的發展趨勢,探索新科技條件下新型的保險業審慎監管等。

*建立對會計師事務所等與保險業審慎監管相關的第三方中介機構的考評監督機制。

*優化償二代監管信息系統,發揮其數據自動審驗、非現場分析等作用,提高償二代監管信息化水平。

*建立健全償付能力監管專家諮詢委員會工作機制,改進完善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工作機制。

三、加強監管合作

包括5項具體任務:

劃重點:

國內監管合作方面:

*推動建立和積極參與金融審慎監管的合作機制,強化與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外匯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的審慎監管協調,切實防控好跨市場、跨行業、跨領域的各類交叉性金融風險。

*國際監管合作方面:加強與其他國家(地區)尤其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的償付能力監管合作;

進一步探索完善中國會計準則和償二代應用於境外保險機構時的標準和機制;

研究評估國際和國內會計準則變化對保險業審慎監管的潛在影響,積極參與國際監管規則制定等。

【工作機制】

“償二代”二期工程將按照“邊建設、邊實施”的工作思路,

成熟一個,發佈一個,實施一個,爭取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全面完成建設實施。

堅持“開門搞建設”,實施項目負責制和專家諮詢機制,組建償付能力監管專家諮詢委員會,集中全行業的專業力量。

將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則,合理安排建設進度,優先重點推進實際資本評估、資產風險最低資本、流動性監管規則、數據真實性檢查制度等較緊迫的工作任務。

將及時披露二期工程建設情況,保障社會各界對償二代二期工程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從“二期工程”的建議方案可以看出來,基本上把目前“償二代”裡的空白地帶補齊了。趙宇龍接受筆者採訪時形象地把二期工程提煉為“三色論”,即:尚存盲區的監管空白地帶、標準不明確或理解不到位導致的灰色地帶、存在假數據、惡意監管套利等違規違法行為導致的黑色地帶。

二期工程主要在黑色、灰色和白色地帶進行查缺補漏,細化“償二代”的制度設計和指標體系。

據瞭解,二期工程將主要對資產端進行地毯式梳理,對投資端的監管“打補丁”以後會成為常態。

此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也將修訂,把二期工程的內容補充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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