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執行難:院長掛帥、烈日攻堅,即墨區法院依法強遷掀起執行「藍色風暴」

6月22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通知,在全市法院開展“藍色風暴”專項執行活動,確保完成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

即墨區人民法院積極貫徹青島中院通知精神,召開“藍色風暴”專項執行行動動員會。會上,宣讀了《“藍色風暴”實施方案》,強調了這次行動的重要性,並對相關事項進行部署。

近日,即墨區法院執行局40餘名幹警在院長曹偉帶領下整裝出發,依法對位於即墨區青島北部工業園的一處土地及廠房進行強遷,打響執行“藍色風暴”第一槍。

本次行動的被執行人是青島美櫻食品有限公司,該公司在即墨區法院共有執行案件25件,總標的額7800餘萬元,公司的3.8萬餘平方米的土地及2萬餘平方米的地上建築物均被列為被執行財產。雖然法院已多次針對涉案土地、廠房下達強遷通知,但仍有5個公司在此租賃廠房生產經營,且拒不騰房。

決勝執行難:院長掛帥、烈日攻堅,即墨區法院依法強遷掀起執行“藍色風暴”

決勝執行難:院長掛帥、烈日攻堅,即墨區法院依法強遷掀起執行“藍色風暴”

七月的即墨烈日炎炎,但即墨區法院的幹警們沒有受天氣影響,在院領導的指揮下,大家按照執行方案分工,規範、有序地推進相關工作,因廠房大部分已經廢棄,倉庫電閘已鎖,幹警們手持手電一一勘察。勘察到被租賃的部分廠房處,執行幹警依法宣讀了執行依據,通過與租戶耐心交流勸說其自行解開門鎖。實地查看後,執行幹警製作了責令租戶十日內將個人財物搬離現場的筆錄,並由租戶簽字確認。執行幹警對廠房及相關設備進行逐一清點,在確認租戶人員全部撤離後,在涉案廠房門窗等出入口張貼封條,並現場與申請執行人進行了交接。本次執行行動執行幹警通過執法記錄儀全程錄像,確保過程公正、透明。

決勝執行難:院長掛帥、烈日攻堅,即墨區法院依法強遷掀起執行“藍色風暴”

據悉,被執行人青島美櫻食品有限公司在即墨區法院的25件案件,均未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於2015年5月向即墨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立案後,依法及時查控了被執行人財產,對涉案土地廠房進行了測繪和評估,並向被執行人送達勘察測繪報告、評估報告及執行通知等相關材料。

即墨區法院兩次依法委託拍賣機構對被執行人名下的涉案土地及房產進行拍賣,均流拍,後債權人提出申請,要求以第二次流拍價抵債。經合議庭合議,即墨區法院作出執行裁定書同意將被執行人名下的涉案房產抵頂給債權人。在此期間,即墨區法院幹警到被執行人公司張貼了評估拍賣公告,明確告知涉案土地及房產已進入拍賣程序,任何人不得有租賃、修建、改建、破壞等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拍照為證。2018年4月,即墨區法院到執行現場張貼以物抵債裁定,後,依法下達強遷通知,但部分租賃戶仍未按時搬遷,即墨區法院遂依法進行強制搬遷,一起執行“骨頭”案至此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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