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九位大法官和國會是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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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國九位大法官與國會是分權的關係。美國是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行政權歸總統,立法權歸國會,司法權歸最高法院。美國的聯邦最高法院由9位大法官組成。《美國憲法》第一條規定,本憲法所授予的全部立法權均屬於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的合眾國國會;《美國憲法》第三條規定,合眾國的司法權屬於最高法院以及由國會隨時下令設立的低級法院。所以,美國國會掌握美國的立法權,美國的九位大法官掌握最高司法權,二者是分權的關係。

美國國會大廈

2.美國九位大法官與國會是制衡的關係。美國是三權分立的國家,三權分立的精髓在於分權和制衡。美國最高法院的9位大法官是終身制,理論可以一直幹到去世。不過,很多大法官到了一定的年齡就會主動要求退休。一旦9位大法官出現空缺,則由美國總統提名新的大法官人選,最終任命需要五分之三以上的參議院參議員同意。如美國前任最高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辭職以後,特朗普最新提名了53歲的佈雷特·卡瓦諾成為新的最高大法官獲選人。不過,美國九位大法官也能夠制約美國國會。美國九位大法官擁有美國最高等級權利,那就是《美國憲法》的解釋權!美國九位大法官可以對美國國會通過的任何一項議案進行審查。

美國總統特朗普與最新提名大法官卡瓦諾

在美國,按照權力大小排序,應該是最高法院、國會、總統。


美國觀察室


在三權分立的美國,代表司法的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與代表立法的國會參議院、眾議院的關係,簡單的說是:大法官要國會同意才能上臺(過程很難),要國會彈劾才能讓大法官下臺(更難),上臺之後,雙方基本就沒有關係了,國會、總統都管不了在職大法官。

依照美國的制度,大法官候選人被總統提名,經參議院嚴格審核、投票,大法官能不能上任,要看投票結果,其間的審核、兩黨攻防等非常精采艱辛。如果候選人通過上任大法官,除非犯重大錯誤,被國會眾議院通過彈劾,而參議院也投票通過定罪這兩關,才能把大法官免職。否則,大法官是終生職位,他自己不辭職、只要活著都不會下臺,任期可以非常長(最長的46年);總統、國會基本對大法官都沒什麼關係,而是大法官可以經由憲法的解釋、判決,決定或推翻總統、國會、下級法院的決定。

九名大法官組成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就是三權分立中美國憲法訂定的司法最高權力機關,與總統代表的行政機關、國會代表的立法機關,形成互相制衡的政治體系。



臺灣自由行


美國最高法院目前有9名大法官。 最近入職的法官是尼爾·戈爾弗,他於2017年1月31日由川普總統提名,2017年4月7日由美國參議院確認。

2018年7月9日, 川普總統由提名佈雷特·卡瓦諾代替退休的法官肯尼迪。卡瓦諾目前是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的巡迴法官。

由此可見,大法官產生的過程是:總統提名、參議院表決通過、走馬上任、退休(也可以是終身制)。

最高法院目前有六名男法官和三名女法官。在九名大法官中,有一名非裔美國人、一名西班牙裔美國人。

歷任大法官大多都是新教徒,包括36名聖公會教徒,19名長老會教徒,10名牧師,5名衛理公會教徒和3名浸信會教徒。

2018年,副大法官的薪酬為255,300美元,首席法官為267,000美元。 根據美國憲法,禁止國會減少現任法官的工資。

一旦年齡到了退休期限以及本人申請,法官就可以退休。司法養老金是基於聯邦僱員使用的相同公式計算,但法官的退休金在永遠不會低於他們的在職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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