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九位大法官和国会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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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九位大法官与国会是分权的关系。美国是典型的三权分立国家,行政权归总统,立法权归国会,司法权归最高法院。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由9位大法官组成。《美国宪法》第一条规定,本宪法所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美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所以,美国国会掌握美国的立法权,美国的九位大法官掌握最高司法权,二者是分权的关系。

美国国会大厦

2.美国九位大法官与国会是制衡的关系。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三权分立的精髓在于分权和制衡。美国最高法院的9位大法官是终身制,理论可以一直干到去世。不过,很多大法官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主动要求退休。一旦9位大法官出现空缺,则由美国总统提名新的大法官人选,最终任命需要五分之三以上的参议院参议员同意。如美国前任最高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辞职以后,特朗普最新提名了53岁的布雷特·卡瓦诺成为新的最高大法官获选人。不过,美国九位大法官也能够制约美国国会。美国九位大法官拥有美国最高等级权利,那就是《美国宪法》的解释权!美国九位大法官可以对美国国会通过的任何一项议案进行审查。

美国总统特朗普与最新提名大法官卡瓦诺

在美国,按照权力大小排序,应该是最高法院、国会、总统。


美国观察室


在三权分立的美国,代表司法的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与代表立法的国会参议院、众议院的关系,简单的说是:大法官要国会同意才能上台(过程很难),要国会弹劾才能让大法官下台(更难),上台之后,双方基本就没有关系了,国会、总统都管不了在职大法官。

依照美国的制度,大法官候选人被总统提名,经参议院严格审核、投票,大法官能不能上任,要看投票结果,其间的审核、两党攻防等非常精采艰辛。如果候选人通过上任大法官,除非犯重大错误,被国会众议院通过弹劾,而参议院也投票通过定罪这两关,才能把大法官免职。否则,大法官是终生职位,他自己不辞职、只要活着都不会下台,任期可以非常长(最长的46年);总统、国会基本对大法官都没什么关系,而是大法官可以经由宪法的解释、判决,决定或推翻总统、国会、下级法院的决定。

九名大法官组成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就是三权分立中美国宪法订定的司法最高权力机关,与总统代表的行政机关、国会代表的立法机关,形成互相制衡的政治体系。



台湾自由行


美国最高法院目前有9名大法官。 最近入职的法官是尼尔·戈尔弗,他于2017年1月31日由川普总统提名,2017年4月7日由美国参议院确认。

2018年7月9日, 川普总统由提名布雷特·卡瓦诺代替退休的法官肯尼迪。卡瓦诺目前是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巡回法官。

由此可见,大法官产生的过程是:总统提名、参议院表决通过、走马上任、退休(也可以是终身制)。

最高法院目前有六名男法官和三名女法官。在九名大法官中,有一名非裔美国人、一名西班牙裔美国人。

历任大法官大多都是新教徒,包括36名圣公会教徒,19名长老会教徒,10名牧师,5名卫理公会教徒和3名浸信会教徒。

2018年,副大法官的薪酬为255,300美元,首席法官为267,000美元。 根据美国宪法,禁止国会减少现任法官的工资。

一旦年龄到了退休期限以及本人申请,法官就可以退休。司法养老金是基于联邦雇员使用的相同公式计算,但法官的退休金在永远不会低于他们的在职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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