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灌注桩工程

钻孔灌注桩工程

说 明

1. 本章定额包括埋设钢护筒,人工挖孔、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击钻机、回旋钻机四种成孔方式及泥浆制作运输、灌注混凝土、灌注混凝土桩接桩等项目。

2. 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钻孔灌注桩基础工程。

3. 本章定额钻孔土质分为八种:

(1) 砂土:粒径不大于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黏土。

(2) 黏土:亚黏土、黏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岩。

(3) 砂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小于或等于50%,包括礓石黏土及粒状风化。

(4) 砾石: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大于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5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5) 卵石:粒径20~200mm的碎石、卵石含量大于10%,有时还包括块石、漂石,其含量在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6) 软石:各种松软、胶结不紧、节理较多的岩石及较坚硬的块石土、漂石土。

(7) 次坚石: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500mm、含量大于10%的较坚硬的块石、漂石。

(8) 坚石:坚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1000mm、含量大于10%的坚硬的块石、漂石。

4. 成孔定额按孔径、深度和土质划分项目,若超过定额使用范围,应另行计算。

5. 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拔出时,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重量)减去定额数量一次增列计算,但该部分费用作为独立费。

钢护筒延米用量计算表

钻孔灌注桩工程

6. 灌注桩混凝土均考虑混凝土水下施工,按机械搅拌,在工作平台上导管倾注混凝土。定额中已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及扩孔增加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另行计算。

7. 截除余桩可套用本册第9章临时工程凿除桩顶钢筋混凝土相应子目。

8. 定额中不包括在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清除的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9. 泥浆制作定额按普通泥浆考虑,使用其它材料制作者,不予调整。

10. 泥浆池、泥浆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H指

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成孔定额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

2. 人工挖桩孔土方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深度计算。

3. 灌注桩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加上桩顶设计超灌高度乘以设计横断面面积计算。桩顶超灌高度无设计要求的则按1m计算。

4. 灌注桩工作平台按本册第9章有关项目计算。

5. 钻孔灌注桩钢筋笼按设计图纸计算,套用本册第4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6. 钻孔灌注桩需使用预埋铁件时,套用本册第4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7.制备泥浆的数量按钻机所钻孔体积的3倍以10m3计算。

8. 泥浆外运工程量按钻孔体积(m3)计算。

9. 截除余桩拆除工程量按成桩截除体积计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