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故事|法治的溫度

法治的溫度

(作者、配音)劉 婧

“叮鈴鈴,叮鈴鈴......”

深夜,睡夢中的我,突然,被一陣急切的手機鈴聲叫醒。一個焦急的請求:“婧姐,我是小雄,我,我剛才把人給撞了,怎麼辦呀?”

小雄,是我院決定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打電話時,他正處在考驗期內。我,是他的考察幫教聯繫人。

小雄,曾經是那麼衝動,出於一時義憤,把他人打成輕傷。然而,經過附條件不起訴和我院的考察幫教,他已經能夠冷靜地按照我的意見,主動報警,合法處理。

附條件不起訴,是刑事訴訟法的新規。在要麼提起公訴的嚴重犯罪,要麼不起訴的輕微犯罪之間,給犯罪的未成年人,增設了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這,是共和國法治進步的歷史刻度,挽救了多少失足的未成年人。

而我院,對附條件不起訴的犯罪嫌疑人,實行“一加一、手拉手”的檢察官考察幫教制度,第一次,用在小雄的身上,就有效避免了一個衝動男孩的再次犯事。這是福鼎檢察“紅樹林”守護迴歸計劃的一起普通案例。

初秋的夜,有點涼,但是,小雄對我的信任,讓我的心暖暖的。

回眸過去,這樣溫暖的場景,時常湧現在我眼前。

小李,17歲,是一名成績優秀的高二學生。誰能料道,淫穢色情網絡信息,如蛇蠍般地誘發了他青春期性衝動,對錶妹實施了猥褻行為。

這樣的案件,在以往是百分百地起訴、百分百地判刑、百分百地坐牢。小李,會像所有的罪犯一樣,將戴著恥辱的標籤艱難地行走他的漫漫人生路。然而,我院卻從未成年人幫教挽救的角度,在心理疏導、社會調查等大量工作基礎上,對小李作出了附條件不起訴,讓其改過自新,考上重點大學。

“檢察關愛青春,法治守護未來”,檢察官,沒有一味地打擊未成年人犯罪,不是簡單機械地一訴了之。辦一個案子,救一個孩子,讓多少的家庭,感受著共和國法治的溫暖。

離高考只有20多天了,小王在晚自習時,一拳把同學的鼻樑骨打斷。如果,沒有我院與公安訂立的在校生犯罪提前介入機制,小王和他的同學,會在不斷的訊問、詢問等取證偵查中,惴惴不安地走進考場。

幸運的是,我院第一時間介入了該案,與公安商定暫緩訴訟程序,讓高三學子心無旁騖地搏擊高考。一個看似簡單的決定,承載著檢察官和警官的擔當,在法律的尺度裡嘗試著給予兩名學子、兩個家庭一點微薄的幫助。讓他們安靜地擺過人生最重要的渡口。

鄧昌朝的肺腑之言,觸動了父親內心柔軟的一隅,倔強的漢子不覺眼中噙滿了淚水。小軍突然顫顫地起身,向父親深深地鞠了一躬,哽咽地說聲——“對不起”!那一刻,父子相擁,淚水縱橫,在場者,無不動容。我們有理由相信,我們充滿溫度的辦案努力,拾回了父慈子孝,人間大愛在案件的背後,被喚醒了。

“你們趕緊回去吧,我帶孩子回家了!”在福鼎動車站門口,一位母親牽著兒子,向檢察官一一道別。這一天,是17歲小韓刑滿釋放的日子。出所時,等來了在廈門打工的母親。

“親情返鄉、檢察護送”,讓走出監所的孩子,無縫接續進親人的懷抱,從看守所到車站,檢察相送一程,願孩子的一生再出發。

是呀,多少個青春的再出發,需要您溫暖的雙手、需要社會溫情的懷抱。改革開放四十年來,理性的法律,需要有溫度的司法者,才能更好地實現公平正義、良法善治。福鼎檢察,創造性地建議公安機關在《有/無刑事處罰證明書》中,附註未成年人輕罪封存制度,讓每一個輕罪的未成年人,都可以拿到一張《無刑事處罰證明書》。法治允許孩子改過,社會歡迎浪子回頭。

福鼎檢察人,我們,是一群有溫度的司法者,願我們的溫度,溫暖每個再出發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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