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運操作流程「三」

六、提單確認和修改

1、 問明顧客“提單”的發放形式:

① 電放:

需顧客提供正本“電放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電放。

② 預借(如可行)

需顧客提供正本“預借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預借。

③ 倒籤(如可行)

需顧客提供正本“倒籤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籤。

*此種情況下,多半是簽發HOUSE B/L.

④ 分單:

應等船開以後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一票關單拆成多票關單。

⑤ 並單:

應等船開以後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多票關單合成一票關單

⑥ 異地放單:

須經船公司同意,並取得貨主保函和異地接單之聯繫人,電話,傳真,公司名,地址等資料方可放單。

2、依據原始資料,傳真於貨主確認,並根據回傳確立提單正確內容。

七、簽單

1、 查看每張正本提單是否都籤全了證章。

2、 是否需要手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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