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又到了臺灣簡史的時間了,現在修改一下寫作手法,改用人物日記的視角來講歷史。話不多說,開始吧!
明鄭時期之前
我叫鄭芝龍,福建安南人是也,信天主教,是臺灣海峽間最有勢力的海商(兼海盜),順帶一提的是,我有個兒子,叫鄭成功。話不多說,先來張自拍。
1624年某月某日 晴
踏上澎湖列島,整個人都神清氣爽,前些天在我上司李旦的推薦下,我可終於被任命為“明—荷”商線的翻譯了,雖說的個小小的翻譯,但臺灣海峽間的生意我也有話語權,20歲,終於出頭了,不負宗祖。這幾天在幫忙明荷之間的緊張關係周旋,現在終於有所緩和,他倆要再鬧,我還怎麼做生意啊!現在可好,兩邊和睦,我這生意也是美滋滋的。
1625年8月2日 晴
即便在喪禮上我哭得死去活來,但我的內心可爽到爆了,李旦啊李旦,你終於死了,整個臺灣的產業我一人說得算,現在我就是“明—荷—日”商線的老大了!在李氏集團下根本沒法再賺更多的錢,只有自己當頭,才能獲得最大利益!好,過幾天就脫離李氏集團,在臺灣建立根據地,開啟我自立門戶的新時代。
1628年9月某日
我決定接受大明的詔安,雖說不是因為我有多愛國,只不過,然而李氏集團和荷蘭人對我的財產垂涎欲滴,他們遲早會聯手對付我,到時腹背受敵,也是難受,不如求得一個靠譜的避港——大明,也好保存我的實力,又可加大“明—臺”商線的輸出,何樂而不為?
後記
本作不含任何政治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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