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被告人被控犯故意殺人罪、侮辱屍體罪 成都中院適用七人合議庭審理刑事大案

头条|被告人被控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 成都中院适用七人合议庭审理刑事大案

1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郭彥擔任審判長,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某被控犯故意殺人罪、侮辱屍體罪一案。據瞭解,該案是今年4月我國人民陪審員法公佈實施後,成都中院首次依法適用七人合議庭模式審理的案件。

2017年11月,被告人王某與被害人餘某發生爭吵後,使用臂肘勒住餘某頸部數分鐘致使其當場死亡,後又對屍體進行了侮辱,由於其動機卑劣、手段殘忍,在當地造成了惡劣影響,被害人親屬情緒也較為激動,強烈要求法院判處被告人死刑。

头条|被告人被控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 成都中院适用七人合议庭审理刑事大案

七人合議庭是我國今年4月27日公佈實施的人民陪審員法新增的一項審判制度,依照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下列第一審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社會影響重大的刑事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涉及徵地拆遷、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以及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為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實質參審作用,人民陪審員法還明確,審判長應當履行與案件審判相關的指引、提示義務,但不得妨礙人民陪審員對案件的獨立判斷。合議庭評議案件,審判長應當對本案中涉及的事實認定、證據規則、法律規定等事項及應當注意的問題,向人民陪審員進行必要的解釋和說明。人民陪審員參加七人合議庭審判案件,對事實認定,獨立發表意見,並與法官共同表決;對法律適用,可以發表意見,但不參加表決。

據瞭解,審理該案的人民陪審員是從成都市人民陪審員庫隨機抽取產生,並吸收案發地人民陪審員參加。庭審前,合議庭組織4名人民陪審員通過查閱卷宗瞭解了案件的基本情況,並向他們講解了人民陪審員的權力和義務等相關事項。

此案法院將擇日宣判。

攝影:徐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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