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是李雲龍他在殺人前就帶走了200套新軍裝。而且他去的時候還是旅長親自去請他的。而且他的行為其實是受到旅長的默許。李雲龍就以團長的身份帶走了新軍裝。
其次就是張部長了。要知道,後勤部不是一個沒有原則的人。而且是要留著東西的。但是李雲龍就死氣白咧,硬生生的在張部長手中要到了20箱手榴彈。張部長雖然提出要一把佐官刀的要求。但是沒有限制期限。
最後就是李家坡戰役了,李家坡車站旅長,考慮到獨立團的戰鬥能力。於是命令的772團。先攻打,在772旅團,失敗之後,李雲龍的獨立團上場了,日軍發起了反衝擊。李雲龍說,日子不過了,炮兵轟炸。掩護了李雲龍的推進。到了李家坡戰役的勝利。
其實這樣的事例還是數不勝數的。就是二爺的老首長也曾經用炮兵團換下了李雲龍的二師。如果說李雲龍真的不厲害的話,怎麼會有這樣的,垂涎呢?連獨立團的小戰士在爭奪武器後,都說咱們獨立團,從來沒有這麼客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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