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或延緩聽覺及言語中樞的退化

、按WHO的標準聽力損失程度分為:輕度26-40分貝;中度:41-60分貝;重度:61-80分貝;極重度:80分貝以上。簡單地說,聽力損傷一旦影響到言語交流能力(如接聽電話、嘈雜環境中面對面交流等感到困難)應儘早選配助聽器。對於特殊人士,如職業要求、經常參加重要談判、重大社交活動等,輕度聽力下降即可選配助聽器。同時應該瞭解,對於重度感音神經性聾,助聽器就已經不能完全補償,必須靠唇讀、表情、聯想等其他方式的一定幫助,而對極重度感音神經性聾助聽器就只能提供部分幫助了,此時人工耳蝸置入更有效,如無置入人工耳蝸的條件也可選配助聽器,但此時的目的主要是維持一個有聲環境,避免或延緩聽覺及言語中樞的退化。而對於全聾的人士基本就沒什麼幫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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