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權被侵犯了,怎麼辦?

名譽權被侵犯了,怎麼辦?

一、名譽權的概念

名譽,是指人們對於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幹、聲望、信譽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綜合評價。

二、名譽權遭受侵害的判斷

若實施侮辱、誹謗行為致使他人的客觀社會評價被降低,則成立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其構成要件是:

1.加害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的行為。侮辱,即貶低他人尊嚴,包括暴力侮辱(如當眾剝光他人衣服、當眾打他人耳光、向他們潑灑汙穢之物)和非暴力的動作侮辱(如當眾猥褻他人、當眾焚燒他人照片)。誹謗,即捏造並散佈虛假事實。

2.侮辱誹謗指向特定的人(一人或數人)。值得注意的是,侮辱、誹謗一類人,一般不構成名譽權侵犯。除非這一類人很少,只有特定的數人。

3.侮辱、誹謗的行為為第三人所知悉(向第三人公開)。

案例分析:甲給乙寫了一封信,在信中對乙極盡侮辱、誹謗之能事,乙極為生氣,遂將這封信交於報社披露,一時人盡皆知,使乙的名譽權遭受損害。本案中,甲雖然對乙實施了侮辱、誹謗行為,但未向第三人公開,所以甲未侵犯乙的名譽權,。乙自己的行為導致甲對自己的侮辱、誹謗向第三人公開,進而損害了自己的名譽權。但如甲的行為嚴重損害了乙的尊嚴,可構成對乙一般人格權的侵犯。

4.受害人的客觀社會評價因加害行為而降低。

案例分析:甲(女)因貪汙腐敗行為被判刑。乙媒體發佈了大量文章披露甲在任期間私生活糜爛,上級官員視察期間,甲多次在 晚宴上行為不端,毫無廉恥等情節。經查,乙媒體發佈的文章雖大致屬實,但亦有侮辱、誹謗之詞。名譽只有更壞,沒有最壞,因此,“人渣也享有名譽權”。即使是一個臭名昭著的人,法律亦維護其人格尊嚴,不允許任何人對其侮辱或誹謗。因此,乙媒體的行為構成對甲名譽權的侵犯。

三、名譽權的救濟

最後,引用黑格爾在《法哲學原理》中的斷言:“所以,法的最高命令是,做人,並尊重他人為人”。

參考文獻:

《鍾秀勇講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名譽權被侵犯了,怎麼辦?

專業: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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