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鄉法院涉執特殊主體案件全部執結

7月10日,安鄉法院化解8起涉執特殊主體案件。安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吉海波、縣委政法委副書記文宏斌參與協調。至此,該院12件涉執特殊主體案件全部執結完畢。

長期以來,涉黨政機關、公職人員、以及其他具有特殊地位和身份的被執行人的案件,由於其身份的特殊性,久執不結,導致當事人和群眾對司法公信產生質疑。部分被執行人依靠自己的特殊地位,心理上藐視法律,破壞了司法權威。

安鄉法院找準突破口,全力化解涉執特殊主體案件,前期共清理涉執特殊主體案件4件。發揮黨委對清理積案的領導和組織協調作用,為特殊主體案件執行“保駕護航”。6月19日,安鄉縣委政法委集中約談8家涉公職失信被執行單位的負責人,敦促其儘快到縣法院主動履行或者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並逐一分析執行難點,逐案研究明確履行計劃。集中約談後,涉公職被執行單位均先後履行義務或達成和解協議,到位標的額107.21萬元。

安鄉法院全力化解涉執特殊主體案件,實現了執行工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有力地推動了“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取得實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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