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囗成了城市戶囗,土地怎麼辦?

期待和你重相逢


其實現在戶口“農轉非”的現象很普遍,如果你們家只是個別成員戶口遷出了,並不會影響土地的歸屬和去留,因此,下面就重點講講全家戶口農轉非了,家裡的土地處理問題。

1.新政策規定:進城落戶不硬性規定退出承包地

以前的政策是有要求,對於舉家落戶在設區的城市的農民的土地,發包方要收回來統一利用。但是現在這個不是硬性規定了,如果農戶不想退出承包地,那麼土地九依然歸該農戶,只是農戶得確保土地要處於耕種的狀態,不能撂荒。

2.新政策規定:鼓勵承包地有償退出

針對你的這種情況,國家層面是鼓勵村委會和地方政府自行籌措資金來鼓勵這類進城農戶有償退出承包地,不過如果你們村拿不出這個錢,估計短時間還不能開展這項工作。

因此,你們家的土地如果你想種就繼續種著吧,自己種或者流轉出去都行,如果你不想擁有承包地想退出了,就再等等你們當地的退出政策,算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補償。


土地論壇


這個問題需要具體來回答。

戶口從農業轉為非農業,土地該如何處理,需要考慮多方面因素,一者要看戶口的轉入地是什麼地方,再者要看是否居家遷出,三者要看個人的意願。一起來看看具體的處理方式吧。

《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這裡的小城鎮,是指縣級以下城鎮。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村集體無權收回土地。

《土地承包法》還規定,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落戶的,應當將土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予以收回。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村集體可收回土地。

農村土地承包是以戶為單位,如果不是全家遷入城市,只是個人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遷到城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承包地應予以保留。

當然了,這只是限於承包期內的,如果承包期滿足,戶口又不在本村集體,新一輪承包時,土地就要被收回了。


對於這個問題,是怎樣看待的?歡迎暢所欲言。還有哪些問題?請關注土妞話三農,歡迎積極提問。


土妞話三農


你好,這個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一要看你由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的轉入地是什麼地方,是縣級以下的小城鎮,還是設區的城市;二要看你是個人遷出,還是舉家遷出;三要看你的意願。

根據我國的《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這個小城鎮,即指縣級以下城鎮。如果你全家由農村遷入縣城,轉為城鎮戶口,那麼,根據規定,你們全家在農村承包的土地,村裡無權收回,你可在承包期內,自願決定是自己繼續耕種,還是依法對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流轉。


土地承包法還規定: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也就是說,如果你全家遷入到地級以上城市,戶口性質從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那麼,你們全家就完全離開了農村,你們應當把承包的土地交回村委會,不得再進行耕種或者流轉。當然,你交回土地時,你前期的投入,應該獲得相應的補償,具體補償額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商談。

另外,我國實行的農村土地承包是以戶為單位,家庭聯產承包的形式,如果你不是舉家遷入城市,而只是你本人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遷到城市,變更為城市戶口,原來你在農村的承包地應保留,由你的家人繼續耕種承包。


當然,以上規定只是限於承包期內,如果承包期滿足,你的戶口又不再在農村,新一輪承包時,你們就不再擁有承包土地的權力,土地自然依法重新承包經營。

至於你們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存續期間,任何人不可能給你們收回,除非你變賣。但是,農村的宅基地權屬是農村集體,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如果你家在農村的老房子若干年後倒塌無人過問,村裡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如果你在現實中遇到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請你根據具體情況,依據法律法規,到鎮經管部門或縣市農業經管部門申請仲裁。


齊東晏子


土地一經確權並不會因戶籍變更而改變它的屬性。在政策允許範圍內你享有屬於你那塊土地的長期佔有權、經營權、處分權。你可以自營,也可以外包或有償流轉,這都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力,不會因戶籍變更而被剝奪。

除以上你對該地塊享有的相關權力外,你的後代還享有對它的繼承權(當然這種繼承權不是法律意義上的財產繼承,而是經營權的繼承)。

現如今農村戶口與城鎮戶口的分水嶺已相當淡化了,很多農業人口亦工亦農。城裡一套房,家鄉一套房的農戶比比皆是,戶籍性質極其模糊,這就是農村現狀。

只要你的土地是通過本輪土地確權所取得,那麼你對所屬的土地即享有對它的長期佔有權、經營權、處分權,不會因戶籍的變更而變更。因此你大可放心,不必為此而擔憂。


abCd6666和天下


第一:收回

對於主動進城落戶的農民而言,由於他們在城市裡多年的打拼後,取得了一定的資金後,就選擇將戶口遷到城市裡去,放棄農村大片的土地。但是,隨著農村土地的面積逐年減少,對於將農村裡的土地拋荒兩年以上的人,國家有權將這部分人的土地收回,從而分配給其他需要土地種植的農民。

第二:不受影響

如果取消農村戶口後,那麼農民與市民就可以劃等號了。這部分農民,只是戶口的屬性變了,其人的身份依然是農民。因此,凡是被動的將戶口變成城市戶口的人,其土地的承包經營使用權依然歸於這部分農民,所以,土地當然是不受影響的。

第三:退出或租賃

為了盤活農村大量的閒置土地,為了進一步解決農村裡的人與地的矛盾,國家開始對農民手中的土地實施“三權分置”改革了。以後的農民,如果進城退出農村土地時,一畝可以獲得3萬元的補償,如果不想退出農村集體土地,又不想被集體收回土地,那麼選擇將土地租給種植大戶也是行得通的。


週記微農


想自己種,就種上地追上肥,6月25日前完活了,回城市。到10月15前趕回農村,機收完,賣完糧,11月20日前回城市。到來年4月10前整地。就這樣往返唄。

不想種地,可以將使用權轉包給其它農戶,可以一年一收包地費。也可以5年10年,或30年收長期的包地費。這樣就解決了你在城市,農村的土地問題。


張大河創意富有源泉


進城的一定要退出承包田地,給某家庭人員多的人沒分到土地的人。(進城家庭5人走4人還留1人在農村這樣他家裡的土地就全有這一人所有了。〉承包農戶家有5一6人實際分土地這有3一4人有分了土地。這個事件農村很多。


無用4240


農村戶口成了城市戶口,你可以流轉給別人,也可以租給親人朋友,還可以承包給那些沒有土地的本村人,也可以交給集體使用,總的來說,不能讓土地閒置,也不能變賣,更不能荒廢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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