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在海里撞死了我的父親」,大連在讀博士5萬元懸賞目擊者,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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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之所以如此受關注,還在於關乎玩海的安全問題,夏季來臨,玩海的人越來越多,對於生活在大連的老百姓來說,愛好冬泳的自不必說,一般市民夏季玩海也成為一種深入骨髓的習慣,對於一個海濱旅遊城市來說,來玩的遊客不下海體驗一下也是一種缺憾。但是現在一個很現實的情況是,適合下海遊玩的地方比較少,在很多海域,經常能看到快艇、摩托艇和游泳者混行“爭海”的狀況,快艇在海面上竄來竄去,給游泳的人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搜索大連的民意網,也能看到有不少市民針對快艇“野蠻駕駛”、“橫衝直撞”的投訴記錄,這件事發生後,實際上是將人和船長期以來“爭海”的矛盾公開化了。

這個事兒怎麼辦呢?有人說應該取締旅遊快艇,對於一個海邊旅遊城市來說,這顯然是一個因噎廢食的方案,而且這些快艇平時也擔負著搜救任務。我們覺得還是需要制定一個規則,讓快艇經營者和游泳者在一個有序的環境中,各自遵守自己的規則,和諧相處,這樣都能分享到大海的饋贈。

另一個就是需要提高快艇駕駛人員的個人素質,以及對他們的駕駛資格進行嚴格把關和審核。現在的從業人員有些複雜,素質也參差不齊,任由下去,難免也會給城市形象帶來不好的影響。

總之,希望此事能夠儘快破案,還死者以公道!也希望這件事能夠對海上安全有個警示,避免此類悲劇再上演!


半島晨報


大連一老人,游泳時喪生,法醫說生前,腿割斷傷痕,喪命在大海,找肇事無門,兒子五萬賞,尋目擊對證。

說是快艇撞,逃逸不承認,這也太缺德,見死不救人,一旦查出來,會罪加一等,期待肇事者,不是一惡棍,勇敢站出來,自覺擔責任。



彩雲飛01


7月6日晚10時,大連在讀博士小劉的父親在海邊游泳時一夜未歸,次日在法醫中心見到了父親的遺體,右大腿從中間位置切斷,僅有一點皮肉相連,父親生前發生了什麼?小劉發佈了一條尋找目擊證人的線索信息。

網友們猜測、懷疑與旅遊快艇有關,我認為,如果排除與海洋動物有關聯,應該是與船艇有關,因為小劉父親的腿傷很像是被船尾部的鏍旋漿的葉片所劃傷並且切斷。老人游泳時帶有明顯的紅色跟屁蟲漂浮物,當遊艇靠近時,是容易被發現的。那麼,就有2種可能。一是遊艇沒有采取任何避讓措施,任從遊艇從漂浮物上駛過。二是駕艇人雖採取了避讓措施,但是己經來不及了,從漂浮物中駛過。因為漂浮物是紅色,很醒目,意外撞擊漂浮物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是這樣,前者肇事者應該屬於故意殺人罪。後者屬於過失致人死亡罪,且有逃逸行為,應加重處罰,這是屬於水面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行為。

奉勸肇事者故意也好,過失也罷,儘快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減輕罪責,給受害人家屬一個交待。相信憑現在公安的刑偵技術手段,用不了多久就會真相大白,到時你後悔都來不及了


打開車窗看景色


首先,交通事故僅限於陸地,因此該事件不屬於交通事故;再者,分析父親的游泳死亡是基於故意、過失還是意外事件,具體如下:(一)如果快艇看到紅色“跟屁蟲”的標誌性漂浮物,知道是人,但仍然選擇故意開過去,那麼開快艇的人涉嫌故意殺人罪;(二)如果快艇看到紅色“跟屁蟲”的標誌性漂浮物,知道是人,但過於輕信自己不會撞到他而行駛,或者由於疏忽大意沒有意識到會撞到,那麼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三)如果開快艇的人根本沒有意識到會有人在此游泳,那麼純屬於意外事故。

其實,不管怎樣,將人撞到,都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小劉是在讀的博士生,每個週五都要回家和父母一起吃飯,只是上個週五的7月5日,他沒能再見到父親的笑容。

夜裡十點了,父親仍然沒有消息,小劉就和母親去父親經常游泳的海岸邊尋找,他們找到父親的手機、衣物、父親的車,卻沒有找到父親的人影。

小劉終於放棄了希望報了警,接線員說,就在下午三點左右打撈上來一具屍體……

小劉的父親走了,右大腿從中間位置被切斷,只剩一點皮肉相連。法醫說,是切割傷,是生前傷。警方初步懷疑,這是一起海上交通事故。

小劉馬上想到的就是父親經常游泳的海域常常有帶有外掛螺旋槳的旅遊快艇出沒,他認為,一定是快艇撞完了人後逃逸了。

於是,小劉開始發佈懸賞,希望有目擊者能夠站出來,告訴他,父親到底是怎麼死的。

在大連海域,時常有游泳者和快艇的矛盾發生,進入盛夏之後,進入深水區游泳時被快艇撞傷的病例時有出現。據《半島晨報》報道,除了出事的大連星海灣浴場外,傅家莊、星海公園、金沙灘、石槽等海域都有這可能的危險存在。小劉的父親所在的冬泳團隊中,這兩年就發生過四起游泳時與快艇遭遇的意外,去年還有人後背被螺旋槳擊傷導致脊椎骨裂。

大海畢竟不是陸地,不能絕對地將汽車和行人用各行其道的方式隔開,但是作為管理部門,應該對此進行更為嚴格的管理,比如哪些地方是屬於游泳者的就絕對不允許快艇駛入,以避免更多的傷害發生。


遼瀋晚報



事件回顧:

《一》大連小劉的父親是一位游泳愛好者,每年都會在固定的地方游泳。

《二》當天小劉母親撥打父親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這在以前是從來沒有過的。

《三》當晚,小劉和母親來到星海廣場,在大壩上發現了父親的衣物和手機,這裡是游泳愛好者的聚集地。

《四》小劉撥打110報警,接線員告知下午3點此處打撈上一句中年男士的屍體,右邊大腿中間切割僅僅剩下皮肉相連。身上綁著紅色跟屁蟲(游泳標誌性漂浮物)。

《五》法醫說是切割傷,是生前傷,死者生前或遭到螺旋槳絞割。

《六》警方初步懷疑這是一起交通事故,而懷疑的對象就是那些帶有螺旋槳的快艇。


詩詞公寓觀點:

由此看來,這確實是一起水上交通事故,而且肇事者逃逸。

首先我個人覺得這塊海上的管理還是比較混亂,這塊海域游泳愛好者和快艇都可以自由出入,這本身就是一個安全隱患,也許之前很少出事,因此沒有引起相關單位的注意罷了。

其次就算此處有快艇出沒,那一般情況下,快艇在當地都有備案記錄,什麼單位擁有什麼樣的快艇以及幾艘快艇,應該不難查到。

這也給管理相關海域的管理單位和擁有快艇的單位提了個醒,必要的管理制度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最後還是敦促肇事者能及早投案,爭取寬大處理吧!


詩詞公寓


大連在讀博士懸賞五萬元,尋找目擊者,是誰在海里撞死了他的父親。這件事要從三個角度看。

第一個角度,這種快艇都是旅遊快艇,有時間表,有經營人,做一下痕跡檢測就容易知道結果了,其實也沒有幾條快艇,

第二個角度,游泳有游泳區域,快艇有快艇區域,如果游泳的到別的區域,是很容易發生危險的,那麼這個事件性質就跟行人上高速被撞一個道理了。

第三個角度,到底是不是快艇撞的,這還是一個未知數,目前也僅僅是猜測,最後還需要實錘證據。

媒體報道,這個父親被打撈上來時已經去世,右大腿從中間位置被切斷,只剩一點皮肉相連。法醫說,是切割傷,是生前傷。警方初步懷疑,這是一起海上交通事故。 小劉馬上想到的就是父親經常游泳的海域常常有帶有外掛螺旋槳的旅遊快艇出沒,他認為,一定是快艇撞完了人後逃逸了。

最後這事的結果需要警方的痕跡檢測,目擊者的證言,最好能找到監控錄像,也希望這個同學早日找到殺父仇人。

其實,在海上,人和船的矛盾與在岸上人和車的矛盾差不多,都是在爭有限的那點地,在公路上快步走,廣場舞的隊伍與車輛的糾紛事故,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其實,在海上也一樣,游泳的人與船尤其是快艇的事故也經常發生。

其實船有船道,人有人道,要各種在自己的區域活動才好,否則,人要是進入快艇區域,船速快,再加上一個游泳者的小腦袋和跟屁蟲,根本無法避免事故,就跟高速上橫穿馬路被撞一樣,其實,對於游泳者,哪個地方有快艇,還是躲遠一點好。

最後這事還是看警方怎麼破案吧。


韓東言


看完這個新聞,真的很悲傷,也很贊同這個兒子的做法,父親出事以後,全家人都齊心協力找兇手,堅決不姑息。

如果真的有兇手肇事逃逸,那一定要把他揪出來接受法律的制裁,請務必找到兇手!

其實,誰都不願意看到發生這種事。

那要怎麼做,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此類事件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受害者游泳時,一定要多個心眼,少去危險的地方,避開黴運

其次,如果兇手能夠開慢一點,仔細一點,多觀察一下週圍的環境,提前發現受害者,就沒有後來的事情了。

再次,現場的工作人員也有很大的責任,他們要時刻提醒大家,在危險地帶更要配備巡邏員,確保安全

總之,我們要懂得保護自己。

望每一個家庭都能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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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笑寶媽歐丹丹


就算抓獲肇事者此案也難能妥當判決,肇事者無論當時看沒看到人,都會一口咬死沒看到的,這不是善惡的事,而是人性所為。對於此案,我覺得水域劃分很重要,若果是在泳區內肇事,肇事者難逃其糾,容易定罪,若是在深水區,非泳區內肇事,就很難說了,另外,此案應該屬於意外事故,而不是交通事故


盜版的信仰


這是一個兒子無奈的尋助!

很平常的一次游泳,竟會一去不返陰陽兩隔。這事兒擱誰身上也都受不了!何況,逝者還在身上綁有醒目的避讓標誌。

可這樣醒目的標誌,在有心人的眼裡是一條鮮活的生命,但在無心人的眼裡卻不過是一塊普通的漂浮物,僅此而已。

事發到現在已經過去了一週的時間,可卻一直沒有人主動到案自首,也沒有人能夠提供準確的信息。這隻能說明,事發時的確是周邊很少有人看到,看到的人也不願意主動站住來指證當事人;而肇事者害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於是選擇了逃避。快艇上的遊客可能僅是在觀景,並沒有注意到快艇傷人。

可不管怎麼講,開快艇的人肯定是發現了的,肯定是知道自己的快艇傷了人的。傷了人而不及時救治,這本身就是違法的,更何況還逃逸了呢?

希望有人能夠站住來指證肇事方,更希望肇事方能夠良心發現主動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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