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海里撞死了我的父亲”,大连在读博士5万元悬赏目击者,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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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之所以如此受关注,还在于关乎玩海的安全问题,夏季来临,玩海的人越来越多,对于生活在大连的老百姓来说,爱好冬泳的自不必说,一般市民夏季玩海也成为一种深入骨髓的习惯,对于一个海滨旅游城市来说,来玩的游客不下海体验一下也是一种缺憾。但是现在一个很现实的情况是,适合下海游玩的地方比较少,在很多海域,经常能看到快艇、摩托艇和游泳者混行“争海”的状况,快艇在海面上窜来窜去,给游泳的人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搜索大连的民意网,也能看到有不少市民针对快艇“野蛮驾驶”、“横冲直撞”的投诉记录,这件事发生后,实际上是将人和船长期以来“争海”的矛盾公开化了。

这个事儿怎么办呢?有人说应该取缔旅游快艇,对于一个海边旅游城市来说,这显然是一个因噎废食的方案,而且这些快艇平时也担负着搜救任务。我们觉得还是需要制定一个规则,让快艇经营者和游泳者在一个有序的环境中,各自遵守自己的规则,和谐相处,这样都能分享到大海的馈赠。

另一个就是需要提高快艇驾驶人员的个人素质,以及对他们的驾驶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核。现在的从业人员有些复杂,素质也参差不齐,任由下去,难免也会给城市形象带来不好的影响。

总之,希望此事能够尽快破案,还死者以公道!也希望这件事能够对海上安全有个警示,避免此类悲剧再上演!


半岛晨报


大连一老人,游泳时丧生,法医说生前,腿割断伤痕,丧命在大海,找肇事无门,儿子五万赏,寻目击对证。

说是快艇撞,逃逸不承认,这也太缺德,见死不救人,一旦查出来,会罪加一等,期待肇事者,不是一恶棍,勇敢站出来,自觉担责任。



彩云飞01


7月6日晚10时,大连在读博士小刘的父亲在海边游泳时一夜未归,次日在法医中心见到了父亲的遗体,右大腿从中间位置切断,仅有一点皮肉相连,父亲生前发生了什么?小刘发布了一条寻找目击证人的线索信息。

网友们猜测、怀疑与旅游快艇有关,我认为,如果排除与海洋动物有关联,应该是与船艇有关,因为小刘父亲的腿伤很像是被船尾部的镙旋浆的叶片所划伤並且切断。老人游泳时带有明显的红色跟屁虫漂浮物,当游艇靠近时,是容易被发现的。那么,就有2种可能。一是游艇没有采取任何避让措施,任从游艇从漂浮物上驶过。二是驾艇人虽采取了避让措施,但是己经来不及了,从漂浮物中驶过。因为漂浮物是红色,很醒目,意外撞击漂浮物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是这样,前者肇事者应该属于故意杀人罪。后者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且有逃逸行为,应加重处罚,这是属于水面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行为。

奉劝肇事者故意也好,过失也罢,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减轻罪责,给受害人家属一个交待。相信凭现在公安的刑侦技术手段,用不了多久就会真相大白,到时你后悔都来不及了


打开车窗看景色


首先,交通事故仅限于陆地,因此该事件不属于交通事故;再者,分析父亲的游泳死亡是基于故意、过失还是意外事件,具体如下:(一)如果快艇看到红色“跟屁虫”的标志性漂浮物,知道是人,但仍然选择故意开过去,那么开快艇的人涉嫌故意杀人罪;(二)如果快艇看到红色“跟屁虫”的标志性漂浮物,知道是人,但过于轻信自己不会撞到他而行驶,或者由于疏忽大意没有意识到会撞到,那么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三)如果开快艇的人根本没有意识到会有人在此游泳,那么纯属于意外事故。

其实,不管怎样,将人撞到,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小刘是在读的博士生,每个周五都要回家和父母一起吃饭,只是上个周五的7月5日,他没能再见到父亲的笑容。

夜里十点了,父亲仍然没有消息,小刘就和母亲去父亲经常游泳的海岸边寻找,他们找到父亲的手机、衣物、父亲的车,却没有找到父亲的人影。

小刘终于放弃了希望报了警,接线员说,就在下午三点左右打捞上来一具尸体……

小刘的父亲走了,右大腿从中间位置被切断,只剩一点皮肉相连。法医说,是切割伤,是生前伤。警方初步怀疑,这是一起海上交通事故。

小刘马上想到的就是父亲经常游泳的海域常常有带有外挂螺旋桨的旅游快艇出没,他认为,一定是快艇撞完了人后逃逸了。

于是,小刘开始发布悬赏,希望有目击者能够站出来,告诉他,父亲到底是怎么死的。

在大连海域,时常有游泳者和快艇的矛盾发生,进入盛夏之后,进入深水区游泳时被快艇撞伤的病例时有出现。据《半岛晨报》报道,除了出事的大连星海湾浴场外,傅家庄、星海公园、金沙滩、石槽等海域都有这可能的危险存在。小刘的父亲所在的冬泳团队中,这两年就发生过四起游泳时与快艇遭遇的意外,去年还有人后背被螺旋桨击伤导致脊椎骨裂。

大海毕竟不是陆地,不能绝对地将汽车和行人用各行其道的方式隔开,但是作为管理部门,应该对此进行更为严格的管理,比如哪些地方是属于游泳者的就绝对不允许快艇驶入,以避免更多的伤害发生。


辽沈晚报



事件回顾:

《一》大连小刘的父亲是一位游泳爱好者,每年都会在固定的地方游泳。

《二》当天小刘母亲拨打父亲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

《三》当晚,小刘和母亲来到星海广场,在大坝上发现了父亲的衣物和手机,这里是游泳爱好者的聚集地。

《四》小刘拨打110报警,接线员告知下午3点此处打捞上一句中年男士的尸体,右边大腿中间切割仅仅剩下皮肉相连。身上绑着红色跟屁虫(游泳标志性漂浮物)。

《五》法医说是切割伤,是生前伤,死者生前或遭到螺旋桨绞割。

《六》警方初步怀疑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而怀疑的对象就是那些带有螺旋桨的快艇。


诗词公寓观点:

由此看来,这确实是一起水上交通事故,而且肇事者逃逸。

首先我个人觉得这块海上的管理还是比较混乱,这块海域游泳爱好者和快艇都可以自由出入,这本身就是一个安全隐患,也许之前很少出事,因此没有引起相关单位的注意罢了。

其次就算此处有快艇出没,那一般情况下,快艇在当地都有备案记录,什么单位拥有什么样的快艇以及几艘快艇,应该不难查到。

这也给管理相关海域的管理单位和拥有快艇的单位提了个醒,必要的管理制度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最后还是敦促肇事者能及早投案,争取宽大处理吧!


诗词公寓


大连在读博士悬赏五万元,寻找目击者,是谁在海里撞死了他的父亲。这件事要从三个角度看。

第一个角度,这种快艇都是旅游快艇,有时间表,有经营人,做一下痕迹检测就容易知道结果了,其实也没有几条快艇,

第二个角度,游泳有游泳区域,快艇有快艇区域,如果游泳的到别的区域,是很容易发生危险的,那么这个事件性质就跟行人上高速被撞一个道理了。

第三个角度,到底是不是快艇撞的,这还是一个未知数,目前也仅仅是猜测,最后还需要实锤证据。

媒体报道,这个父亲被打捞上来时已经去世,右大腿从中间位置被切断,只剩一点皮肉相连。法医说,是切割伤,是生前伤。警方初步怀疑,这是一起海上交通事故。 小刘马上想到的就是父亲经常游泳的海域常常有带有外挂螺旋桨的旅游快艇出没,他认为,一定是快艇撞完了人后逃逸了。

最后这事的结果需要警方的痕迹检测,目击者的证言,最好能找到监控录像,也希望这个同学早日找到杀父仇人。

其实,在海上,人和船的矛盾与在岸上人和车的矛盾差不多,都是在争有限的那点地,在公路上快步走,广场舞的队伍与车辆的纠纷事故,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其实,在海上也一样,游泳的人与船尤其是快艇的事故也经常发生。

其实船有船道,人有人道,要各种在自己的区域活动才好,否则,人要是进入快艇区域,船速快,再加上一个游泳者的小脑袋和跟屁虫,根本无法避免事故,就跟高速上横穿马路被撞一样,其实,对于游泳者,哪个地方有快艇,还是躲远一点好。

最后这事还是看警方怎么破案吧。


韩东言


看完这个新闻,真的很悲伤,也很赞同这个儿子的做法,父亲出事以后,全家人都齐心协力找凶手,坚决不姑息。

如果真的有凶手肇事逃逸,那一定要把他揪出来接受法律的制裁,请务必找到凶手!

其实,谁都不愿意看到发生这种事。

那要怎么做,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此类事件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受害者游泳时,一定要多个心眼,少去危险的地方,避开霉运

其次,如果凶手能够开慢一点,仔细一点,多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提前发现受害者,就没有后来的事情了。

再次,现场的工作人员也有很大的责任,他们要时刻提醒大家,在危险地带更要配备巡逻员,确保安全

总之,我们要懂得保护自己。

望每一个家庭都能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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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笑宝妈欧丹丹


就算抓获肇事者此案也难能妥当判决,肇事者无论当时看没看到人,都会一口咬死没看到的,这不是善恶的事,而是人性所为。对于此案,我觉得水域划分很重要,若果是在泳区内肇事,肇事者难逃其纠,容易定罪,若是在深水区,非泳区内肇事,就很难说了,另外,此案应该属于意外事故,而不是交通事故


盗版的信仰


这是一个儿子无奈的寻助!

很平常的一次游泳,竟会一去不返阴阳两隔。这事儿搁谁身上也都受不了!何况,逝者还在身上绑有醒目的避让标志。

可这样醒目的标志,在有心人的眼里是一条鲜活的生命,但在无心人的眼里却不过是一块普通的漂浮物,仅此而已。

事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周的时间,可却一直没有人主动到案自首,也没有人能够提供准确的信息。这只能说明,事发时的确是周边很少有人看到,看到的人也不愿意主动站住来指证当事人;而肇事者害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于是选择了逃避。快艇上的游客可能仅是在观景,并没有注意到快艇伤人。

可不管怎么讲,开快艇的人肯定是发现了的,肯定是知道自己的快艇伤了人的。伤了人而不及时救治,这本身就是违法的,更何况还逃逸了呢?

希望有人能够站住来指证肇事方,更希望肇事方能够良心发现主动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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