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難倒無數男同胞的“送命題”終於有人給了標準答案
沒錯就是這個經典的問題
▼媽媽和女友一起掉進水裡你先救誰▲武昌工學院《經濟法》老師袁岑
在課堂上從法理的角度給出了答案
子女具有救助父母的法定義務而男女朋友在結婚之前只有“愛情”沒有義務所以“先救女友”其實是一種違法行為 那麼這個說法到底合不合理?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車浩:在刑法上,子女對陷入險境的父母有救助的義務,對母親見死不救的,應當按照故意殺人罪(不作為)論處。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中國刑法研究所副所長彭新林:對女友只有道義上而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所以如果先救其母,女友死亡的,不構成犯罪;反之,如果先救女友而母親死亡的,構成不作為犯罪。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子女對母親有贍養義務,不救則涉嫌遺棄罪,而對女友則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另外,如果先救女友而沒能救出母親,“重色輕母”也不合道德情理!
▼也有刑法學教授分析,人的生命是平等的,母親和女友同處危難,不管選擇救誰都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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