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19家國資監管企業負責人曬工資 年平均薪酬40.58萬元

日前,吉林省國資委官方網站公佈了2016年吉林省19家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情況。其中吉林銀行負責人的整體薪酬超百萬元達到4人,穩佔第一梯隊。吉林吉農高新公司負責人則以13.73萬元居於末位。

吉林銀行4人薪酬超百萬

本次公佈的19家企業為吉林省國資委的監管企業,共計133人(包含在崗任職2016年未滿整年)。

根據記者統計,這133人2016年度薪酬總額為5397.207萬元,平均年薪為40.58萬元。其中從事金融行業的負責人薪酬總體較高。例如,在披露的吉林銀行9名負責人中,2016年度領取薪酬超過百萬的為4人(不含2016年工作未滿整年人員),包括董事長以及三名副行長,每名副行長的薪酬均超過125萬元。在年度薪酬前10名中,吉林銀行佔據了6人,而剩餘的4人均來自省投資集團。吉林吉農高新公司的5位企業負責人年薪相對較低,最低為13.73萬元,其餘4人最高為14.98萬元。(吉林吉農高新公司的社會保險、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部分均為0元)。其次是吉林省中吉公司負責人,最高年薪為17.27萬元(含社會保險、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部分)。從已公佈的國企老總們的薪酬看,既不是傳說中的“一年幾百萬”,也不是“和同級別公務員差不多”。

第二項收入差別巨大

從披露的薪酬表單上可以看出,國企負責人的的稅前薪酬包括三項;應付薪酬,社會保險、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部分,其他貨幣性收入。薪酬情況還標註可是否在股東單位或其他關聯方領取薪酬這一項。另外,數據還標識了負責人的任職起止時間。

表單第一項應付薪酬為省國資委核定。表單第二項“社會保險、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部分”這一項中,絕大部分單位負責人的數額是應付薪酬的20%-50%左右,有的企業數額為0元,也有一些企業這部分數額超過應付薪酬。在其他貨幣性收入中,19家省國資監管企業的數據均為0.

薪酬有漲有跌

實際上,這並不是吉林省國資委首次公佈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在2016年的12月30日,省國資委就公佈了一批監管企業負責人2015年的薪酬情況。從那時起,國企高管負責人薪酬就成為陽光賬本,不再神秘。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吉林省國資委公佈的前一天,國務院國資委首次公佈了負責管理的111家企業負責人2015年度稅前薪酬,可謂同步披露。

通過對比2015年和2016年的薪酬數據可以發現,2016年所披露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有漲有跌。其中,吉林銀行高管的工資出現了下降。吉林省煤業集團的應付薪酬方面出現了明顯的上漲,普遍上漲15萬左右。

橫向上,從目前已經公佈2016年省管國企負責人薪酬的省份看,山西省屬國企負責人年薪大多位於40萬-70萬元之間,山東省國資委省管企業正職年薪普遍在40萬元-60萬元之間。這與吉林省國資監管企業的薪酬基本在同一檔位上。

東亞經貿新聞記者 單立國

薪酬如何計算?

根據記者獲得的資料,吉林省國資監管企業負責人的應付薪酬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基本年薪是指企業負責人的年度基本收入。具體可參照一份地級市的薪酬文件,主要負責人基本年薪按照不超過上年度市管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倍確定,原則上每年核定一次;副職負責人的基本年薪依據其崗位職責和承擔風險等因素,按本企業主要負責人基本年薪的0.6至0.9倍確定,合理拉開差距。

績效年薪是指與市管企業負責人年度考核評價結果相聯繫的收入,以基本年薪為基數,根據年度考核評價結果並結合績效年薪調節係數確定。

績效年薪調節係數主要根據企業功能性質、所在行業以及企業總資產、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從業人員等規模因素確定,最高不超過1.5。參與市場競爭程度高的企業績效年薪調節係數應高於參與市場競爭程度低的企業;規模大的企業績效年薪調節係數應高於規模小的企業;社會責任負擔重的企業績效年薪調節係數應高於社會責任負擔輕的企業;項目融資建設任務重的企業績效年薪調節係數應高於項目融資建設任務輕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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