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主城区2018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出炉(附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三门峡市主城区2018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出炉(附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三门峡市主城区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主城区各级教育部门要履行相关责任,确保所辖学校招生工作合法合规、平稳有序。

(二)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各小学必须严格按照划分区域招生,保障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含可以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就学。

(三)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分批招生原则。各小学招收的适龄儿童必须在划分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并长期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四)坚持公办为主、统筹协调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原则。学校依规制定招生简章,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为主城区有固定住所,且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包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一)第一批次招生条件

1.有主城区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实际居住。

2.有主城区户口,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主城区唯一居住地是学校区域内直系祖辈房产,三代同户籍同居住(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

3.学校区域内符合《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在豫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系统一级和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华侨子女、台籍子女等;符合市委、市政府引进人才条件的高级人才子女等。

(二)第二批次招生条件

1.无主城区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居住。

2.有主城区户口,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的居住地是其直系祖辈房产,三代同户籍(非儿童与监护人唯一居住地,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

3.有主城区户口,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监护人双方无主城区产权房、无政府保障廉租房,在户口所在学校区域内有稳定住房。

(三)第三批次招生条件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在主城区长期居住。

三、报名材料

(一)居住证明

1.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缴款收据等相关证明。

2.无房证明:儿童与监护人在主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房产的出具祖辈房产证明和有效的无房证明。

(二)户籍证明

户口本、身份证。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

1.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2.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就业证明;

3.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四)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华侨子女、台籍子女,市委、市政府引进人才子女等要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

四、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3日至17日。

三门峡市主城区2018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出炉(附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小学招生区域

市一小:东至六峰路,西至大岭路,北至建设路,南至半台上区(含公园九号)。

市二小:东至上阳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和平路,南至半台上区;以及东至弯道,西至上阳路,北至黄河路,南至半台上区的区域(含宏江广场)。

市三小(市东风小学会兴校区):招收户口在会兴派出所,且居住在会兴街的所有适龄学生。

市四小:东至东风路,西至弯道,南至半台上区,北至建设路;以及东至经一路,西至弯道,南至黄河路,北至仓库路的区域(不含黄北一街坊19、20、21、22、23、28、32号楼)。

市六小:东至弯道,西至陕州路,南至建设路,北至北环路;以及东至陕州路,西至大岭路,北至北环路,南至建设路的区域。

市实验小学:东至经一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崤山路;东至经一路,西至永安路,北至崤山路,南至河堤北路;以及东至经一路,西至上阳路涧河南岸区域。

市第三实验小学:东至六峰路,西至大岭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涧河北岸;东至永安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崤山路,南至河堤北路。

市外国语小学:东至大岭路,西至209国道,北至半台下区,南至崤山路;以及东至大岭路,西至草堂路(魏野路),北至崤山路,南至虢国西路区域。

市阳光小学教育集团五源路校区(阳光小学):东至草堂路(魏野路),西至南湖路,北至崤山西路,南至虢国西路;东至大岭路,西至209国道,北至虢国西路,南至河堤北路。

市阳光小学教育集团黄河路校区(第二实验小学):东至大岭路,西至新甘棠路中路、建工路、川岭路,北至北环路,南至半台上区。

市育才小学:东至上阳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建设路,南至和平路;以及东至弯道,西至上阳路,北至建设路,南至黄河路的区域。

市东风小学:东至东环路,西至东风北路、建设路、经一路,南至黄河路,北至陇海线;东至经一路,西至弯道,南至仓库路,北至陇海线区域;东至东岭路,西至东风中路,北至黄河路,南至内环路区域以及黄北一街坊19、20、21、22、23、28、32号楼。

市崤函小学:东至东风路,西至经一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涧河南岸以及东至东环路,西至东风路,北至内环路、东岭路、黄河东路,南至涧河南岸区域。

市龙湖小学、滨河小学:商务中心区东至六峰南路,西至苍龙东路,南至高速铁路,北至陕州大道区域;东至上阳路,西至六峰路涧河南岸区域。

开发区实验小学、向阳小学、崤山路二小:

招收新甘棠路,建工路,川岭路以西,南至半台上区开发区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斜桥小学(市第四小学斜桥校区):主要接收学校所在地的本村村民子女。

三门峡市主城区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原则。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小学毕业生。

(二)区域内学生:有主城区户口,其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居住的小学毕业生;有主城区户口,与监护人在主城区唯一住房是其直系祖辈房产且同户籍同居住(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的小学毕业生;无主城区户口,其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学生按照主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到区域内学校报名(招生区域见附件1)。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主城区务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居住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报名。各学校在满足区域内新生入学的情况下,按照剩余学位数量,有计划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特殊教育适龄少年:对小学毕业年级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均可到所属区域中学随班就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五)符合《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在豫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系统一级和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华侨子女、台籍子女等;符合市委、市政府引进人才条件的高级人才子女等,要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到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三、审核材料

(一)居住证明

1.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缴款收据等相关证明。

2.无房证明:儿童与监护人在市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房产的,出具祖辈房产证明同时要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有效的无房证明。

(二)户籍证明

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三)小学毕业证书,小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册。

(四)进城务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证明

1.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2.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就业证明;

3.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五)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华侨子女、台籍子女,市委、市政府引进人才的子女等要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

三门峡市主城区2018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出炉(附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初中招生区域

市第二中学:东至六峰路,西至209国道,北至北环路,南至半台上区以及兴业甘棠居(不含新欣小区);商务中心区西至甘棠南路,东至大岭路,南至高速铁路,北至陕州大道区域。

市第三中学:东至东风路,西至茅津路,北至会兴镇会兴村,南至半台上区;东至横渠路,西至经一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涧河南岸区域。

市实验中学:东至经一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涧河南岸;商务中心区西至大岭路,东至六峰南路,南至高速铁路,北至陕州大道区域。

市外国语中学教育集团崤山路校区(外语中学):东至六峰路,西至209国道,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河堤北路;209国道以西区域;商务中心区西至苍龙东路,东至甘棠南路,南至高速铁路,北至陕州大道区域。

市外国语中学教育集团黄河路校区(阳光中学):

东至东环路,西至东风路,北至陇海线,南至涧河南岸;东至东风路,西至横渠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涧河南岸区域。招收寄宿生。

市育才中学:东至茅津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北环路,南至半台上区,以及新欣小区、宏江广场。

市第五中学:招收崖底街道办事处辖区村小毕业生及开发区区属小学的毕业生、公园九号适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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