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撞爛違停車路人卻紛紛拍照叫好——折射事不關已的冷漠病態

近日網上出現一則新聞《私家車堵通道被消防車“頂開” 車頭被撞爛路人叫好》,說的是7月9日,四川南充消防車趕往火場途中,道路被私家車堵塞;經消防及交警喊話挪車無果後,消防車在通過時與兩輛違停私家車擦掛;隨後消防人員先行前往救援現場。“

消防車撞爛違停車路人卻紛紛拍照叫好——折射事不關已的冷漠病態

讀到這裡,一點問題都沒有,”私家車堵通道被消防車‘頂開’”,合情合理,大家也都理解,畢竟水火無情,特殊緊急情況下采取“非常措施”也是迫不得已。當然,如果有百姓的車因此而“車頭被撞爛”,事後是需要對消防車的行為依法考慮責任問題,評估是否必要,是否考慮了“最小傷害原則”的——從“全面依法治國”的角度來看,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可以採用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應當避免採用損害當事人權益的方式。

消防車撞爛違停車路人卻紛紛拍照叫好——折射事不關已的冷漠病態

上個月,成都溫江區某小區的車棚起火,消防車被小區內亂停放的車輛擋住了路,就是在場的人合力將一輛小車抬起靠邊後,“消防車總算勉強駛過”。強調一下,舉這個例子只是強調什麼是“最小傷害原則”。我絕對相信這次事件中為了救火,消防車“頂開”違停車輛“沒毛病”。況且,新聞中已經說得很清楚:“交警通過多種途徑聯繫私家車主,另有交警把摩托挪到路邊。”

這裡想重點討論的是,這則新聞的結尾值得我們反思:“一輛銀色轎車被蹭開後車尾部有劃痕和小幅度凹陷,一輛紅色轎車車頭已經被撞爛,路人紛紛拍照叫好。”

消防車撞爛違停車路人卻紛紛拍照叫好——折射事不關已的冷漠病態

消防車撞爛違停車路人卻紛紛拍照叫好——折射事不關已的冷漠病態

“路人紛紛拍照叫好”的行為是否合適?要知道,弘揚了多年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包括“友善”“文明”“和諧”等要求。別人的車(違章停車的事很多人都有過)被撞爛了,路人叫好,是友善的行為嗎?換個角度思考一下,假如你家的車被撞爛了,別人在一旁叫好拍照,會不會影響彼此的“和諧”相處?畢竟,很多時候違章停車也是有迫不得已的原因,接受法律明文規定的制裁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因為違章停車而“被撞爛”,在某些方面是值得同情的(沒開過車的人或沒開車在城裡辦過事的人可能不這樣想)。

還記得江蘇某地“大媽圍觀跳樓一夜未眠”的新聞嗎?紛紛拍照叫好的路人和圍觀的大媽,是不是有些類似的地方?為何會出現“路人紛紛拍照叫好”的情況?是不是會引發我們聯想起魯迅先生八九十年前批判的“中國的看客心理”?這些看客,僅僅是麻木的圍觀,鮮有平息事態的援手。圍觀者雙眼緊觀事態發展,交頭接耳更有甚者叫好鼓勁。在這些看客的眼裡,是看不到同情心和同理心的,能看到的只是冷漠和麻木。有網友的評論非常到位:“他們從不關心被圍觀者的死活,他們關心的只是被圍觀者有無更多的傷疤和更多的笑柄。”“看客們的快感通常都是病態的,他們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被圍觀者越窘迫、越痛苦、越慘,他們就越快樂。”

既然看客們的“快感”有“病態”的嫌疑,在這則新聞中,“路人紛紛拍照叫好”之類的信息,不報道也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