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級消防工程師考點火災報警控制器類設備的安裝



3.3.1 火災報警控制器、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區域顯示器、消防聯動控制器等控制器類設備(以下稱控制器)在牆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樓)面高度宜為1.3~1.5m,其靠近門軸的側面距牆不應小於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於1.2m;落地安裝時,其底邊宜高出地(樓)面0.1~0.2m。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尺量、觀察檢查。

3.3.2 控制器應安裝牢固,不應傾斜;安裝在輕質牆上時,應採取加固措施。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2018年一級消防工程師考點火災報警控制器類設備的安裝

橙子內訓只為消防而來

3.3.3 引入控制器的電纜或導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配線應整齊,不宜交叉,並應固定牢靠;

2 電纜芯線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應標明編號,並與圖紙一致,字跡應清晰且不易退色;

3 端子板的每個接線端,接線不得超過2根;

4 電纜芯和導線,應留有不小於200mm的餘量;

5 導線應綁紮成束;

6 導線穿管、線槽後,應將管口、槽口封堵。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尺量、觀察檢查。

3.3.4 控制器的主電源應有明顯的永久性標誌,並應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嚴禁使用電源插頭。控制器與其外接備用電源之間應直接連接。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3.3.5 控制器的接地應牢固,並有明顯的永久性標誌。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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