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釋放前斯諾克大師史蒂芬李,責令一年內不得再有違法行爲

香港法院釋放前斯諾克大師斯蒂芬李,責令一年內不得再有違法行為​6月8日,香港法院受審英國斯諾克明星斯蒂芬李因在未獲工作許可的情況下在香港斯諾克球館進行教學的指控,最終法院撤銷此項指控,並命令斯蒂芬李在之後的12個月內保證良好行為或支付1,000港元(127美元)。

事件回顧,4月12日香港入境處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在突襲行動中前斯諾克球星斯蒂芬李因在未獲得許可的情況下在一個斯諾克球館進行教學而被鋪。其中,球館負責人是香港著名桌球手區志偉,而區志偉曾在2002年與傅家俊搭檔出戰釜山亞運會,奪得雙人賽亞軍。據悉,斯蒂芬·李在教學中,收取學費為每小時1000港元,進行一對一的經驗輔導。
香港法院釋放前斯諾克大師斯蒂芬李,責令一年內不得再有違法行為​被捕後,斯蒂芬李一度不承認有罪,在6月8日的受審中斯蒂芬李承認在未獲得許可的情況下進行教學。釋放後斯蒂芬李感謝他的律師團隊以及所有支持他的人,他坦言:“我想趕快回到英國,放鬆幾天。”

斯蒂芬李是英國著名的斯諾克球員,在很多專家眼中是當今世界上最棒的球員之一。在1990年他獲得英國16歲以下冠軍,次年在英國業餘賽中闖入四強。在1992年他以13-8擊敗莫斯利奪取英國業餘冠軍,並在同年獲得英國18歲以下冠軍。1998年和2001年兩次獲得大獎賽冠軍。2002年和2006年又分別在蘇格蘭和威爾士折桂。2013年,斯蒂芬·李因為賭球被世臺聯處以禁賽12年的“極刑”,12年後斯蒂芬李年齡就到50歲了,也就意味著他就此闊別職業斯諾克賽事。此後斯蒂芬·李的生活堪稱潦倒,在亞洲走秀教學成為其重要的收入來源。

香港法院釋放前斯諾克大師斯蒂芬李,責令一年內不得再有違法行為​​希望斯蒂芬李在斯諾克中,找到屬於自己的一片藍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