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質量問題業主沒有接房,物管費到底咋算?

來信人:

我本人於2017年4月夠買由金融街重慶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金融街.金悅錦城金悅酈城一期住宅商品房一套;開發商於2017年12月底通知接房,本人於合理時間內到達開發商指定的物業單位辦公室,辦理接房手續;在與開發商工作人員共同驗房過程中發現,房室質量存在諸多問題,其中最為嚴重的問題有3點:

1、客廳室內淨高編差值為51mm。根據重慶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實施指南,室內淨高應符合設計要求,室內淨高偏差值控制在-20mm以內,極差值控制在20mm以內。根據相關規定,本人所夠住房明顯無法達分戶驗收要求,無法通過分戶驗收,同時開發商工作人員分戶驗收數據資料還未整理完成,拒絕提供。

2、廚房、廁所防水有多處破損,且明顯無關水試驗痕跡。

3、陽臺地面明顯不平,且明顯無法排水。

同時還存在其它各種問題,均在整改單上寫明。

我本人於5月初再次找到開發單位,查看整改情況,經與開發商工作人員再確認,所有問題均未整改,再次填寫整改要求單據。

開發商指定的物業單位於6月底通知我已整改完畢,我本人於7月1日再次來在物業接房處,再次驗房,此次驗房客廳淨高及陽臺問題已整改,但仍有部分問題未整改到位;為不再繼續影響我本人住房使用,我本人同意接房。

但開發商指定的物業單位要求必須支付從通知接房時至同意接房期的所有物業費用才同意交房,物業公司的要求明顯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中第四十二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的規定。開發商未履行自已應盡的法定義務。

對次我本人人提出3點訴求:

1、開發商及指定的物業單位,立即履行自身的法定義務,立即按國家規定向我本人交房。

2、開發商立即履行自身的法定義務,繳納我本人所夠住房接房前的所有物業費。

3、開發商的整改明顯超過了合理的整改時間,對我本人造成了事實的損失,要求其給於賠償。

金融街質量問題業主沒有接房,物管費到底咋算?

沙坪壩區城鄉建委

來信人:您好!關於您反映金融街重慶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金融街.金悅錦城金悅酈城一期住宅商品房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區城鄉建委安排工作人員立即會同施工單位人員進行了核實。目前,施工單位已對金悅錦城6-**-*戶房屋質量問題進行維修整改。關於物業管理費用賠償問題,建議雙方協商或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金融街質量問題業主沒有接房,物管費到底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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