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不要執著於任何形象和境界,一切都會隨順而變。如果能夠照見各種現象的空性,便是真正的悟到了佛性。
二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一切因緣聚合的現象、事物,都不是永恆的,露水閃電一樣,隨瞬即逝,無常變化的。
三
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一切眾生,本來是佛,一切佛法,本具自持,明心見性,一旦覺悟,法也就不不再需要了,何況那些與佛法相背的非法呢?
四
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所謂的佛法,其本性並非實有,如果你有一個佛法的觀念存在,你已經著相了,佛法不一定在佛經上,真正的佛不認為自己是佛,真正的聖人,不認為自己是聖人。
五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真正的修行,應該隨時隨地無所住,坦坦然,物來則應,去則不留,應該無任何執著的升起清淨心。
六
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即非菩薩
如果菩薩在心中還有對自我的執著、對他人的執著、對眾生的執著、對生死的執著,那他就不是菩薩了。
七
過去心不可得,
現在心不可得,
未來心不可得。
我們剛說一聲未來,它已經變成現在了,正說現在的時候,已經變成過去了。一切眾生的心都在變化中,像時間一樣,永遠不會停留,永遠把握不住,永遠是過去的。
八
是法平等,無有高下
真正的佛法是平等,無有高下的。
九
所作福德,不應貪著
有好處,自己並不領受,願這個世界一切眾生受這個好處,自己並不需要。
十
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
故名如來
眾生本具的如來本性,不停住於任何時間和空間而存在,離一切分別妄念,即是如來清淨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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