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529名河長湖長全部上崗

自河長制湖長制工作開展以來,我市建立和完善了河湖管理體系。

一是構建組織體系。建立了市、旗區、蘇木鄉鎮(街道)三級河長體系,行政區域內河湖分級分段設立河長湖長529人,其中市級河湖長7人,旗區級河湖長63人,蘇木鄉鎮(街道)級河湖長459人。各級河長湖長名錄、職責在當地主流媒體及已設立的827塊公示牌中公示。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市、旗區、蘇木鄉鎮(街道)三級河長制工作方案均由本級黨委、政府聯合發文,共計印發77冊。三是配套完善了工作制度。先後出臺了會議制度、信息報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督查制度、問題清單制度、考核驗收辦法等,旗區配套制定了部門聯動、河長巡河、聯席會議等各項制度。四是設置專門機構。市、旗區兩級均設立河長制辦公室,河長制辦公室設在各級水務部門,辦公室主任由各級水務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同時,由河長制各成員單位確定處級幹部和一名科級幹部,作為河長制辦公室組成人員。9個旗區全部由當地編辦批覆設置了河湖股,到位工作人員38人。五是編制了“一河一策”。組建專門力量,編寫了“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目前市級14個河流湖泊“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已經編制完成。旗區、蘇木鄉鎮完成673個,佔總任務842個的79.9%。六是加大了河長制湖長制督導檢查。河長制湖長制工作開展以來,市、旗區、蘇木鄉鎮(街道)三級河長湖長共計巡河2530人次(其中2018年巡河2332人次),針對巡查出的問題,實行考核通報制度,確保河長制湖長制各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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