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區建立房地產開發項目聯合驗收機制 嚴防「帶病」樓盤入市

近日,市政府辦印發《十堰市城區房地產開發項目聯合驗收辦法》,建立規劃、住建、房管、國土等部門參加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預驗收、竣工驗收工作機制,通過聯合驗收層層把關,從根本上防控超面積、超容積率、擅自改變用途等樓盤“帶病”入市交易,為淨化我市房地產市場,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維護社會穩定擰緊“安全閥”。

《辦法》進一步細化了各相關部門聯合驗收職責,其中市規劃部門核查規劃條件,對規劃方案、紅線、功能用途、容積率等把關;住建部門對建築質量、施工安全、工程結算把關;房管部門核查商品房預售條件等,對物業管理、廉租房配建、房屋拆遷安置等把關;國土部門核查用地情況,對土地權屬界址、土地出讓金繳納、土地用途等把關。

我市城區建立房地產開發項目聯合驗收機制 嚴防“帶病”樓盤入市

《辦法》將聯合驗收程序分為“預驗收”和“竣工驗收”。其中預驗收分為兩次,由房管部門、規劃部門分別牽頭組織商品房預售和規劃核實現場聯合驗收,各單位依職責開展核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或依法依規處理,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明確驗收意見,問題整改不到位或處理不到位之前,項目不得通過相關驗收。竣工驗收原則上以宗地或單期規劃為單位進行,由住建部門牽頭,規劃、房管、國土等部門參加,驗收中發現的違法違規情形,各部門依法依規處理並督促整改到位後,分別出具竣工驗收合格意見,由住建部門彙總形成竣工驗收報告。

《辦法》要求,各部門要建立動態巡查、聯合執法、聯席會議、重大疑難問題會商制度,不斷完善房地產開發項目監督長效機制,嚴防“帶病”樓盤入市,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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