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暴雷,投資人帳戶的資金被凍結,有哪些處理方法?

藍色空間號2018


可能只有一個字:等。

最近,P2P暴雷成為新常態。據媒體統計,最近半個月以來,至少有45家P2P平臺暴雷。這是一個超高風險的投資項目。

P2P平臺暴雷,基本上就納入非法集資這樣的案件,公安機關很快就會介入,然後所有相關的賬目,包括投資人賬戶的資金被凍結。這時候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因為公安機關要從海量的資金賬戶中,清理出清晰的案件線索,然後根據實際情況,給相關賬戶解封。

我國非法集資案件一般的處置程序,從辦案角度而言,我們可以大致分為七個步驟:

1、成立專案組;2、制定處置方案;3、公告取締;4、債權債務申報登記和確認;4、資產負債審計和資產評估;6、資產清收、保全和實物資產的變現;7、集資款項清退。

投資人賬戶被凍結之後,只能坐等公安機關的調查。

調查結果出來之後,公安機關根據投資者賬戶涉案情況,給予不同的解封時間。

因為P2P平臺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專門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P2P平臺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為借款人與出借人實現直接借貸提供信息蒐集、信息公佈、資信評估、信息交互、借貸撮合等服務。

如果投資者賬戶在期間,沒有任何交易,那麼公安機關會很快通知相關銀行,給予賬戶解封。

如果投資者參與借出,就是作為出借人,那麼公安機關登記完出借的信息之後,也會在相關時間內給予解封。

如果是借款人,那麼這個投資者的賬戶,就要全程參與整個案件的最終結束才得以解封。因為在P2P“爆雷”後,借款人仍需償還借款,借款不還就不會解封。

任何一個投資項目,都有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就是風險與收益呈正比。投資P2P,還是小心為妙,因為P2P平臺暴雷,已經太多了,之後還會有。


波士財經


這種情況經常發生。

一旦P2P等互聯網金融平臺爆雷,被公安機關以非法集資案件立案偵查,相關涉案賬戶既有可能被查封,而且,被查封的平臺中,很多都有投資人還未用於投資,僅僅是充值進入自己平臺賬戶的資金,這部分資金也因為進入了涉案的平臺(或者第三方託管平臺),因為一起被查封而無法體現,此時投資人應該怎麼辦?是要等到全案審判結束以後才能清退嗎?能否清退多少呢?大量的非法集資案件從立案到審判,短則半年,長則2-3年,如果等到訴訟全部結束才清退,是否不太合理?

以有第三方託管的唐小僧案為例:

唐小僧的新浪託管賬戶上還有兩個億?

此前有投資人諮詢筆者,唐小僧的資金為新浪託管,在平臺爆雷時,新浪的託管賬戶上還有(2億)用戶資金同時被警方凍結,這筆資金如何處理?是否需要等到所有審判結束後處理?

對於此問題,首先確定這些被託管賬戶內的資金是何種性質,首先,可以確定,這些都是投資人的合法財產;其次,投資人在唐小僧開設了資金賬戶,託管在新浪的平臺內,也就是說,這些被凍結的資金應該還是在投資人的個人賬戶內。也就是說,從所有權上,他們屬於所有權明晰的投資人資產,與案件的非法集資事實(嫌疑)無關。

在司法實踐中,辦案機關(如公安經偵部分)一旦立案後開展偵查措施,會將涉案嫌疑人、涉案公司平臺的所有關聯資金賬戶進行查詢後凍結、對相關財產進行查封或扣押,而在互聯網理財平臺涉嫌非法集資案中,往往就會出現平臺投資人賬戶被一同凍結的情況,甚至會有大量的用戶在平臺暴雷前幾個小時把資金充值進入其平臺的個人賬戶,但還未進行投資,平臺出事後,所有的資金都被凍結,無法取出。

對於這部分的錢,如何處理?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三十八條 對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解除凍結,並通知被凍結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所有人。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也明確規定,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

對於這類可以案件偵查階段就能基本確認無案件犯罪事實無關的財產,投資人可以及時與辦案單位溝通,也可通過律師與辦案機關、檢察院、法院溝通,說明資金的情況,申請及時解除凍結、查封措施。

全額提現還是按比例提現?

因為這部分資金並未被集資人控制、使用,他們僅僅只是放置於集資平臺的賬戶內(或託管賬戶),實際控制權和所有權在理論上還是屬於投資人本身,因此,在技術允許的情況下,一般都能查清資金的來源和走向,可以做到資金的原路返還和全額提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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